一般来讲,频度因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年龄、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而异。有些新婚夫妇,在蜜月里几乎天天作爱,其中新婚之夜,连续交合4-5次,甚至白天也闭门做爱,我所知道的一对新婚夫妻,创下的最高纪录,是一个晚上同房10次。但也应该适当地加以节制,不宜过度。
有人调查,男子性生活的次数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在22-25岁期间,每周3次;32-35岁,每周2次;在41-45岁,降到每周1次。当然,这只是个平均数。每个年龄组都有很大差别,有些人多到一天数次,而另一些人则少到每月一次。所以不能仅从性交频率上来判定性交是否适度。
中国《医心方》总结了古人的许多经验后写道:年廿蛊者日再施,赢者可一日一施;年卅蛊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廿日一施;七十盛者可卅日一施,虚者不泻。
仅仅从生理上来讲,那么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大小,在产生性兴奋时,只要不是勉强的,又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那么就可以过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虑上一次隔了多长时间。所谓勉强,女性中是指屈从于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则是: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靠着看黄色书刊或录象来激发自己,甚至强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因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后,都会在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内不再产生性反应。它是对男人的一种自然保护。假如此时勉强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于是认为地破坏自己的不应期保护,这当然对身体有害。
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假如在性交后第二日或几日之内,出现以下情况,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认为是过度了,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