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结婚时有一种让旧情人先占“初夜”的“谢恩”婚俗。一个新娘在婚前,往往有旧的情郎。如果确定与一个人订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断绝关系。按传统习俗,新婚之夜新娘并不住在新郎的里,而是去找旧情人共枕最后一夜,以示“谢恩”。从此之后,也就与旧情郎断绝一切来往,完全忠于自己的丈夫,不会再有其它的不轨行为了。
越南“抢亲”婚俗
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Lo Lo),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
越南贡族的婚俗婚也很特别。他们的婚姻最主要的特点是,先入赘、后娶亲。
首先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长和未来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去提亲,带上一包盐、一包茶叶、一捆用来织网的麻绳、一筒酒,晚上到姑娘家。他们一边抽烟,一边喝酒,一边商量儿女的婚事。如果女方同意,先商定男子入赘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门是8至12年,现在大致缩短为3至4年。
商定妥当,第二天新郎就要带上被子、枕头和一把刀入赘女家,姑娘的发式也开始改变,把长发盘于头顶,表示已有丈夫。上门郎入赘期间虽然被视为女方家庭的一个儿子,但有约束。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不能穿鞋和拖鞋,不能进岳母、嫂子的房间。岳父岳母吃饭时,上门郎不能睡觉,要为吃完饭的岳父母斟茶水,清晨早早起床为全家人烧水煮饭、撒网捕鱼。
入赘期满之前几个月,上门郎和父母再次造访女家。双方商定迎亲的日期,一般要都选在秋收之后的11至12月间,那是一年收成以后的日子。
迎亲那天,男家的父母、叔伯、舅姨、兄弟一大帮人到女家迎接新娘。贡族姑娘平日穿泰族服装,但是在大喜日子里,就要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新郎和新娘的两家人在房子的楼梯前对唱山歌,女家用切成细丝的芭蕉花拌炒过的芝麻和辣椒,作为下酒菜,请男方的客人一起饮酒欢庆。男方唱罢,饮罢,女方才请男方全体人员入屋。
娘家送给出嫁女儿的回门礼有被子、垫子、衣服、刀、锄头、镐、一头猪、一只母鸡。到夫家时,丈夫的姨妈要到房间里背媳妇,如果新娘是本村寨的人,就要背到男家,若距离远,只象征性地背一段路即可。
这时,女方用有灶灰、牛粪、猪粪拌合在一起的污水泼洒到男方所有来客的头上、身上,屋里屋外。一片混乱,互相追逐打闹,非常热闹。因为有这种婚俗,所以男女双方所有参加婚礼的人,都准备好两套衣服,先穿旧衣服,待打闹洗干净后再换上新衣。这种类似的婚俗在普拉人、兴门人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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