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33年 正月
诏三司铸“明道元宝”钱。
夏国遣使贡于契丹。
女直详稳台押率所部贡于契丹。(女直即女真,避契丹兴宗讳,改称。)
公元1033年 三月
宋皇太后死,仁宗亲政。
温逋哥囚唃厮啰于穽中,而出兵收不附己者。守穽人出之。唃厮啰因集部众讨杀温逋哥而徙居青唐(今青海西宁市)。
公元1033年 四月
仁宗裁抑侥倖,罢吕夷简、张耆、夏竦、范雍等人,出知州府。张士逊、李迪为平章事,王随为参知政事。
公元1033年 六月
减天下岁所贡物。
公元1033年 七月
范仲淹言事 先是右司谏范仲淹以江、淮、京东灾伤,请遣使循行,未报。仲淹请间,日:“宫掖中半日不食,当如何?今数路艰食,安可不恤!”于是命仲淹安抚江、淮,所至开仓廪,赈乏绝,禁淫祀,奏免庐(今安徽合肥)、舒(今安徽潜山)折役茶,江东丁口盐钱。又上疏日:“天之生物有时,而国家用之无度,天下安得不困。”“今宜销冗兵,削冗吏,禁游惰,减工作,既省京师用度,可罢高价入籴。”仁宗嘉纳之。
公元1033年 十月
以吕夷简为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
改杂变之法 自唐以来,民计田输赋外,增取他物,复折为赋,谓之杂变,亦谓之沿纳,名品烦细。官司岁附帐籍,并因此侵扰,民以为患。仁宗诏三司,沿纳物以类并合。于是三司请悉除诸名品,并为一物,夏秋岁入,仅分粗细二色。百姓便之。
公元1033年 十二月
复置诸路提点刑狱官。
契丹禁夏国使沿途私市金铁。
诏改明年元日景祐。
禁边臣增置堡寨。
改淮南盐法 淮南积盐,至无屋贮存,年年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官或不给,故亭户贫困。参加政事王随请听通商。遂诏宋绶与三司使等同议可否,皆以为:“听通商则恐私贩肆行,侵害官利。请令制置司监造船,将积盐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蓄。恢复天禧元年制,许商人入钱粟于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入钱京师,增盐予之。并命转运司筹措本钱以偿亭户。”后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