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43年 正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正月)
宋置太学 初,宋以临安府学改建为太学。至此时,乃以钱塘县西岳飞宅作为国子监、太学。旧太学七十七斋,今为斋十有二,即:视[禔]身,服膺,守约,习是,允蹈,存心,持志,养正,诚意,率履,循理,时中。
公元1143年 四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四月)
蒙古反金 金主命将率军讨伐。初,金挞懒被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旧部叛金,与蒙古通。蒙古强盛,取得二十余团寨,金已无法控制。
公元1143年 六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六月)
金遣洪皓等南归 和议成,金主大赦,至是许宋前使洪皓、张邵、朱弁南归。宋南渡后,遣使赴金近三十人,生还者仅此三人。
公元1143年 七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七月)
宋六经刻石 宋将至圣文宣王置于国子监大成殿,命太师秦桧行礼。时太学初成,高宗书写六经,刻石太学,自赐书阁名首善。
公元1143年 八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八月)
洪皓等至临安 洪皓居于冷山(今黑龙江哈尔滨北),距会宁(今黑龙江哈尔滨东南)二百里,屡依谍者密奏金情,曾力言和议非计,希兴师进兵,以图恢复中原。遇有宋贵家子弟流落至金,均尽力拯救。至是留金十五年,南归。皓入对内殿,求郡养母,高宗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岂可舍朕去邪!”赐金帛甚多。皓见秦桧,称张浚为金人所惧,乃在宋不得用。又景灵宫、太庙,均极土木之华,岂示无意中原。桧不悦,遂命皓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复以事忤秦桧,乃被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
张邵曾被囚于祚山寨(今山东诸城)逾年,拒为刘豫所用,金复遣至会宁。宋金和议成,被释南归。宋任命为秘书修撰,主管祐神观。后改为台州(今浙江临海)崇道观。
朱弁曾副王伦使金,金人迫朱弁仕刘豫,朱弁称:“豫,国贼,吾常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忍有死耳!”乃忍饥待尽,誓不为屈。金人感动,致礼如初。南还,为秦桧所恶,任为宣教郎直秘阁。
公元1143年 十一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十一月)
宋遣使赴金 给事中杨愿假礼部尚书,充任使金贺正旦使,以曹勋为副使赴金,自是以为例。
公元1143年 十二月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十二月)
金遣使赴宋 金贺正旦使,副左金吾卫上将军、右宣徽使完颜华(晔),秘书少监马谔,见高宗于紫宸殿。自是正旦率如此例。
公元1143年 是岁
(癸亥 宋绍兴十三年 金皇统三年 夏大庆四年 西辽康国九年 是岁)
金颁皇统新律。 其法千余条,大致仿宋制,亦有创新,如殴妻至死,非用器刃,概不加刑。徒自一年至五年,杖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荆决臀,仍拘役。杂条惟僧尼犯奸及淫盗,不论得财不得财,均处死。
西辽耶律大石死,感天皇后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