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83年 正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正月)
宋恢复广南东、西路盐客钞法 时孝宗下令:盐为民食所日需,过去官府卖盐以得利,久为民病。后许可由民商卖盐而禁官卖,民以为利。于是更明令罢官卖,推行民卖,通行客钞法。
公元1183年 三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三月)
姜大老起义 海民姜大老(旧作姜太獠)起义攻泉州,知福州赵汝愚率军镇压。兵马都监姜特立俘获起义人众,杀为首数人,释放余众。姜特立被孝宗嘉奖与进升。1197年,官员尚称:“向来陈峒、李金、赖文政、姜大老之徒”,“竟成大‘盗’,所过残灭。”可见姜大老起义曾发展成一支不小的起义队伍,转战于闽南。
公元1183年 四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四月)
宋再禁浙西围田 大理寺丞张抑言:浙西诸州豪宗大姓,于濒湖陂荡各占为田,名日塘田。致使旧田与水隔绝,破坏湖水灌溉之利。淳熙八年,曾令禁围田。八年后,围田益甚。请自今,令知县不得给据:并令县尉,切实巡捕,令下后,若仍围田,当论以法。宋廷允从此议。
公元1183年 六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六月)
宋经理屯田 建康府御前诸军都统制司奏称:淮西闲田,如和州(今安徽和县)兴置屯田五百余所,庐州管下亦有三十六围,均为濒湖良田,后废罢,拨还各州,召人请佃,不久也许可承买,今多为良田。余有荒地,也有豪民地主冒耕包占。于是宋令淮西帅、漕司同取现系官田亩实数上闻。都统郭刚称和州历阳县荒圩五百余顷,可供开耕。每田一顷,三人分耕,共用官兵一千五百人。建康留守钱良臣亦奏上元县荒圩及寨地五百余顷均可开耕。
宋禁道学 王淮以唐仲友故而怨朱熹,欲阻其见用使吏部尚书郑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后王淮又使大府丞陈贾为监察御史面奏,首论近世所谓道学者,其说以谨独为能,以践履为高,以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为事,若此之类皆学者所共学,而道学者以己为独能。考其所为,则又大不然,实为伪学,希令中外痛革此习,如此使人能言行表里一出于正,不致肆为诡异以影响治体。孝宗从其请乃禁道学。由是“道学”之名,贻祸于世。后直学士院尤袤(mào贸)以程氏之学被陈贾所攻,乃言:道学者,尧、舜所以帝,禹、汤、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孟所以设教。近来立道学之名,以诋毁士君子,孝宗亦认为道学为美名,但以怕有假托为名,真伪相乱。
公元1183年 八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八月)
金以女真字译《孝经》千部,分赐护卫亲军。
公元1183年 九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九月)
金译经所将《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杨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译成女真文。金主言:令译五经,乃欲使女真人知仁义道德。
宋禁内郡流行铁钱。
公元1183年 十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十月)
宋改广盐钞法 初,宋令广南西路复行钞法,罢官运官卖。尽以一路田租之米二十二万斛令民户折而输钱至五倍。其估米为钱,二十余州吏兵无以给,则又损其估以市于民,称“和籴”、“招籴”。民愈困而钞亦不售。时李椿请宋廷改法从旧,仍行官卖,免除折苗、和籴等,官民均称便利。
公元1183年 十二月
(癸卯 宋淳熙十年 金大定二十三年 夏乾祐十四年 西辽天禧六年 十二月)
宋和州重修千秋涧 宋权知和州钱之望言:历阳含山县(今安徽含山)有麻、澧二湖,灌溉民田,为利甚溥。乾道二年,守臣胡昉凿千秋涧以设险,涧通后,二湖之水始入江;年久,涧水日泄,灌溉遂废。今准备于千秋涧设置斗门,以防湖水泄出,遇水多时,则启斗门使水入江,遇旱则用以储水,以便两湖可供灌田。此议为宋廷所采纳。
是岁,知遂宁府(今四川遂宁)李焘所撰《续资治通鉴长编》修成,此书上起建隆,下至靖康,是北宋一祖八宗的编年史。全书共九百八十卷,举要六十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