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称起于明朝。但明代的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还不是固定的职务。清代,总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级为一品,军政民刑都管了。
都督。汉末就设置了,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周瑜,就是吴国的都督。都督一职,在汉末设置时,主要指领兵打仗的将帅,称大都督者,就是全国的军事统帅,一般不理民事。魏晋以后,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这样就总揽了军政大权,形成了“军管”。唐代各州都设有都督,大都成为当地区的军政总首长,往往会形成“割据”的独立王国。
提督。这个官职主要是在清朝成为要职。有两种提督,一种是提督学政,各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负责岁、科考试,考察师生的优劣,又称为学政,学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权和督、抚一起参加讨论。另一种提督,即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他是从一品和总督同,比巡抚、藩台、臬台三大宪的品级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