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是指哪四个案子,至今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
1.清末佚名笔记《十叶野闻》一书介绍,光绪末年京师某大案审理时提出了“四大奇案”名称:逆仆包祥杀主案、木工妇杀夫案、涿州冤案和杨乃武案。四案均为民间冤案,反映了封建社会贪赃枉法、官官相护的黑暗内幕。
2.民国初年,杨乃武案被搬上舞台,并被冠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不久,意在反清的“张汶祥刺马(新贻)案”也被编为戏剧上演,成为另一“四大奇案之一”。但另两奇案却说不清其所指。
3.三十年代末,无锡人张瑞初《西神遗事》一书记有西太后当国时四大冤狱:杨乃武案、张汶祥刺马案、南京哨官换肋骨案和武昌某少年怍逆案。
4.近年台湾版《清末四大奇案》中,作者赵雅书将“清代大狱戊午科场舞弊案”、“咸丰户部宝钞处贪污舞弊案”、“杨乃武案”和“刺马案”并称为“四大奇案”。反映了当时政局混乱和政风败坏。
5.1985年北京出版社会出版的《清末四大奇案》中,作者周楞伽则提出一种新说法,将同治光绪年间发生的四起案件称为四大奇案。即。“张汶祥刺马案”、“杨月楼诱拐民女卷逃案”、“杨乃武案”和“南通寡妇徐氏因奸杀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