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文化史上,有一件镇国重器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发现和被人争夺的一段历史,是非常有趣且惊心动魄的,每个曾经占有的主人都历过曲折的人生故事,此物便是毛公鼎。
清道光末年,毛公鼎在陕西省岐山县被发现,第一位主人是山东潍县人陈介祺。陈介祺是道光二十五年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是中国近百年著名的金石家。他得到此鼎后,欢喜异常,把它秘密藏了起来,轻易不肯给人一见。
后来,陈介祺把鼎内的铭文精拓出来,供给一班专门研究古史、金石文字的学者参考。此后,知道毛公鼎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过了不久,就有很多人向陈介祺索取拓本,陈介祺也穷于应付,索性拓了之后公开拍卖,但价钱定的很高,以杜绝人们的要求,并省去很多麻烦。
陈介祺之所以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私藏毛公鼎,这是有原因的。那个时代,有些达官贵人颇好风雅,不肖者就利用权势,知道某人藏有著名金石书画,就想弄到手上为快。纵观历史,有些人因为藏有好东西,往往弄得倾家荡产,甚至赔上性命,陈介祺有鉴于此,就把毛公鼎深藏起来。
陈介祺去世三十年后,一个喜欢收藏的满洲大臣端方(官至直隶总督),就垂涎陈家的毛公鼎,据说端方利用势力和金钱把毛公鼎强买了过来,陈氏后人在万不得已中才答应卖给端方。陈家的一个亲戚说,当毛公鼎成交之后,将出大门,陈氏一家人都列队送它,就像失去亲人一样挥泪再拜而别。
端方得到毛公鼎后不久,就把直隶总督给丢了。此后毛公鼎屡易其主。有个时期,美国人辛浦森曾出价到六七万美元,想据为己有,因为国人反对得厉害,最终也没有得逞。
1925年,毛公鼎为叶恭绰先生所得,所付出的代价极高,因为叶恭绰个人无能无力,所以与朋友合资买了下来。是否叶先生知道外国人要买,所以就先下手为强,纠集朋友先把它买到手,以便保存文物。这就不知了,但至少保护了文物没有流失。
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期间,叶恭绰先生在香港被日本人绑架到上海,因经济关系,叶先生就和毛公鼎的“股东”商量,把它卖了,以救一时之急。于是,毛公鼎就给上海一个著名富商陈咏仁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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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日本投降,国民政府接收大权,陈咏仁多财,又藏有毛公鼎,于是便被戴笠所垂涎,他派人威胁恐吓,勒令陈咏仁交出毛公鼎。其实戴笠对文物是不感兴趣的,他之所以关心毛公鼎,无非是想利用此重器献给上司邀功邀宠罢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陈咏仁因为私藏毛公鼎被囚禁好几个月,后来花了很多钱,又托了很多关系,才把“汉奸”的罪名洗清,于1946年8月被释出狱,而毛公鼎作为“赃物”被充公,转交中央博物院收藏。从此后,毛公鼎就深藏在仓库中,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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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国民党退守台湾,大量南京故宫博物院珍贵文物南迁至台北。1965年,台北故宫博物院正式建成,稀世瑰宝毛公鼎成为台北故宫的镇馆之宝之一,放在商周青铜展厅最醒目的位置,是永不更换的展品。后作为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两大纪念章之一。
关于毛公鼎的年代和形制,这里大概介绍一下,根据一般金石家的意见,认为它是西周成王至宣王之间的产品,因为铭文中没有记载年份,不能确定它是哪一个周王时代的东西。
毛公鼎高53.8公分,口径47.9公分,重34.705公斤,腹内铭文32行,左右各16行,共500字。至于“毛公”是个什么人,至今也没有研究出来,只知道他的名叫“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