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将娶媳妇称之为“婚”,可以将两家变成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总之呢,是一件很好很好的事情,既然是好事,本着“越容易得到越不会珍惜”的原则,就不能太简单、太马虎,否则就是对媳妇的不爱护、不尊重,然而,怎么娶媳妇才算不简单、不马虎,才能表达出对媳妇的爱护和尊重呢。
六礼
一:繁琐的“六礼”
《礼记·昏(通“婚”,下同)义》当中有云: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将“婚”提升到“礼”的高度,需要隆重其事,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这就是所谓的“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简而言之,看上哪个姑娘,就需要到她们家去六趟,至于她们家怎么欢迎暂且不论,单说男方,这六趟各有内容,分别是:
第一趟说亲;第二趟问生辰八字;第三趟互相通报占卜凶吉的结果;第四趟下聘礼;第五趟商定日期;第六趟去姑娘家迎亲。
周文王
据史料记载,《礼记》当中提到的六礼,伏羲氏时已见端倪,周文王时初步完备,汉平帝时基本成型,其后经唐、经宋,经几千年的发展,现在已经融入到国人的血液当中,成为娶媳妇时必须遵守的风俗。
倘若有人非觉得娶媳妇是两个人的事,只与爱情有关,从而不肯遵守“六礼”呢?后果很简单,《礼记·昏义》当中也有明说:
将这种不合“礼”的婚称之为“奔”,而且“奔则为妾”,意思就是,不遵照六礼,不告而娶,跟私奔差不多,这样的媳妇,只能算妾,不能算妻,家庭当中是没有地位可言的。
试想,一个女人,一个愿意把一辈子交给你的女人,你却连个像样身份都给不了,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更何况,娘家人也不愿意啊,不愿意怎么办?
俪皮之礼
很简单,为了媳妇,必须遵守,但这里至为重要的问题是,正式娶媳妇之前,就得去娘家六趟,你好意思空着手上门吗?当然不好意思,需要的带点礼物,关于这个礼物,古代也有相应的规定,不同时期还有不同的要求,这就涉及到了娶媳妇的成本。
二:娶媳妇的成本
老早的时候,也就是“伏羲制嫁娶”的三皇五帝时期,娶媳妇简单,到姑娘家去并不需要带多少财帛,话说那时候也没有,只需要奉行“俪皮之礼”,也就是带两张鹿皮,因为“俪者,两也”,象征好事成双,所以后世将夫妻称之为伉俪,即由此而来。就这两张鹿皮,答应就收下,不答应就拉到,事情就这么简单。
到了“六礼”较为完备的周,开始流行送大雁,所谓“以雁为贽”,因为雁是候鸟,一到冬天就向南飞,有“向阳”之意,取女子“出嫁从夫”之意,而且还要求,每次去姑娘家,必须带一只大雁,至于其他,就随意了,然而不管怎么说,从两张鹿皮到至少六只大雁,已经有了点水涨船高的意思。
以雁为贽
其后几经发展,到了汉以后的南北朝时期,别的不说,单说这个“纳征”,也称之为“纳币”,也就是下聘礼,要求就有点让人吃不消了,怎么要求?
自皇子王以下至于九品,用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稷稻米面各一斛,流外及庶人则半。
王公贵戚用那么多聘礼无话可说,反正他们也不缺钱,至于庶人,虽然已经减半,但依旧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再到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宋,官家娶妻,就到了:
白金万两,羊二十口,酒二十壶,采四十匹。
这样的标准,庶民减半再减半,哪怕减到十分之一,依旧是一笔让人瞠目结舌的数字,因此,宋朝的时候就有人叫苦说:一飧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
媳妇
一辈子的积蓄,娶个媳妇,办个酒席,就全没了,事情就能有这么尴尬。当然,古人也不是不讲道理,不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情况,正因为考虑到娶媳妇成本太高,所以,《宋史·礼志》当中就提倡: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彩,并请期于纳征。
根据实际情况,将繁琐的六礼一再简化,尽量减少老百姓的负担,现代基本就是这么办的,农村地区尤其为甚,话说回来,即便古人如此仁义,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娶老婆依旧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你以为,这已经到达巅峰了吗。
没有,到了元朝,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带来一种新的风俗,这种风俗,让富贵人家锦上添花,娶老婆变得更愉快,更开心,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娶老婆就更难了。那么,元朝又是什么情况呢?
三:一种新的“时尚”
纳妾
古人主要施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虽然允许多妾,但对娶妾多少有要求,大致是:
“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至于士人以下的普通老百姓,很简单:庶人一妻。
不允许庶人娶小老婆,这个规定延续了几千年,基本没什么变化。
但到了元,情况就变了,变成什么了?
元人与中原不同,本来就实行多婚制,将娶妻多少视为财富和身地位的象征,进入中原,尤其是忽必烈当上皇帝之后,又听从大臣谭澄的建议,为“广继嗣”计,允许四十岁以上,还没有孩子的庶人娶妾,放开了庶人娶妾的口子。
本来元人就喜欢多娶,入主中原后,又在中原人当中,放开庶人多娶的口子,古代男女比例失衡,到了元朝,普遍到143:100,根据人口学统计,男女比例正常范围应该在102:100或者107:100之间,现在有点高,是117:100,就这种比例,每年都要产生100来万光棍,更何况元朝的143:100,造成的结果是,女人本来就少,这样的情况下还允许有条件的多娶,于是呢,“一个人不购买妻子,那他就不配拥有妻子”
娶妻成了一种产业,社会上出现了专门从事这项产业的人牙子,巨大的利润导致,某些见利忘义的人将女儿作为商品,明码标价,甚至一卖再卖。
窦娥
元代杂剧《窦娥冤》中的窦娥,就是在她七岁的时候 ,父亲将她卖到蔡家当了个童养媳,这种现象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比比皆是,元代儒生郑介夫,给元成宗铁穆耳上书时,就曾痛心疾首的指出:
今之嫁女者重要钱财,与估卖驱口无异。
嫁女儿就像卖牲口,话虽然不好听,但的确是实际情况,而且问题还严重到需要上书皇帝,要求皇帝予以重视的地步,在这种新的“时尚”之下,官宦以及富人当然是甘之若饴,并乐此不疲,但那些没钱的老百姓呢?
娶不起就不娶了?当然不行,于是呢,一个不用花钱的方法随之出炉,这种方法,从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穷苦老百姓娶不起老婆的问题,虽然实惠,但就是名声不好听,到底什么方法呢?
四:穷人的方法
这个方法从根子上讲,还是与元人有关,与元人的另一项与“多妻制”并行的婚姻制度有关,说起来,这项制度也是由来已久,到元朝的时候,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
历史上著名的王昭君,原本嫁给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当了宁胡阏氏,呼韩邪单于死后,其长子复株累单于又要娶她当老婆,王昭君不干,上书汉庭求归,但汉朝的回答呢?
不答应,要求她“从胡俗”,王昭君没有方法,只能嫁给复株累单于,又跟他一起生活了十一年,还生了两个女儿须卜居次、当于居次。
王昭君是呼韩邪单于的宁胡阏氏,相当于人家的小老婆,呼韩邪单于死后,他的儿子,也就是大阏氏生下的长子复株累单于要娶父亲的小老婆为妻,王昭君很不理解,但汉庭非常理解,因为他们知道匈奴的这项婚俗,称之为“收继婚”。
含义是:匈奴等北方游牧,为保证家庭或家庭财产,不至因寡妇再嫁而流到别家,采取的由亡夫亲属收其为妻的婚俗,大致原则是:夫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
复株累单于
复株累单于娶王昭君,就是“夫死则妻其从母”的意思,因为游牧地区资源贫乏,人口稀少,再加上“收继婚”的特点是收,都是一家子,顺便接纳,不用另外花钱,有一定存在的基础,所以一直延续下来,直到元人入主中原之后,便成穷人没钱娶媳妇,但又不能不娶媳妇的救星。
数十年之内,迅速成蔓延之势,导致朝廷都不得不出手干预,为此还专门制定一项规定,即:弟收兄嫂。兄弟之间可以有,至于其他, 还是算了,因为带来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然而,一个口子一旦放开,老百姓还能管他吗,在刑部的案卷当中,8岁的小叔子要收继30岁的寡嫂为妻,寡嫂不乐意,婆婆还理直气壮的将之告到公堂等等,已经不是多稀罕的现象。
有资料表明,这种野蛮的婚俗甚至延续到明清,成为老百姓穷得娶不起媳妇之后,万般无奈之下采用方法,这种方法给社会风气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带来的后果就是“天纲绝,地轴折,人理灭”,名声自然不大好听了,古时候,普通老百姓娶个老婆就能这么尴尬。
“六礼”重视婚姻,重视家庭的原则自然无可厚非,但发展到后世,这种“礼制”的“礼”逐步扭曲成“礼物”的“礼”,之后,带来的问题就能有这么严重,所以,因为民安才能国泰的缘故,移风易俗应该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礼记》、《尚书》、《史记》、《汉书》、《宋史》、《元史》、《元律》、《白虎通典》、《历代名臣奏议》、《中国婚姻史》、《中国妇女生活史》、《元代平民妇女婚姻生活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