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
提起鲁迅,我们的眼前就会浮现出穿着旧式长衫、目光犀利的一个人,他说着“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姿态傲然。
仅此!
可是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抛开狭隘的认知,才发现鲁迅不只是一个文学家,更是一个生活家。
他那经久不衰的魅力,恰恰来自于懂得如何生活。
陈丹青在《笑谈大先生》里说:“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说:“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就连茅盾也这样形容鲁迅:“精神上,他是一个老孩子。”
其实,鲁迅只是取了“不通世故”和“深于世故”的中间值。那看透世俗后保留的天真,让他知世故而不世故,成了他身上最高级的魅力。
“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事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
01:
穿透现实的热爱,为真乐观
“我自己对于苦闷的办法,是专与袭来的苦痛捣乱,将无赖手段当作胜利,硬唱凯歌,算是乐趣,这或者就是糖罢。”
鲁迅生活的时代,是纷扰的。因为体会到无力,所以才有了弃医从文,期望自己的笔带有一丝力量。
但即使笔露锋芒,鲁迅对生活依然张开双臂去拥抱,他偏执地爱着生活中那些可以让人心情愉悦的东西。
比如糖。
作为糖的痴迷者,他的弟弟周作人在回忆录中写道:
“传说鲁迅最爱吃糖,这自然也是事实,他在南京的时候常常花两三角钱到下关‘办馆’买一瓶摩尔登糖来吃,那扁圆的玻璃瓶上面就贴着写得怪里怪气的这四个字。那时候这糖的味道的确不差,比现今的水果糖仿佛要鲜得多……”
不只是糖,鲁迅对于其他零食也特别爱吃,什么瓜子、花生、甜点、糖果,统统都喜欢。
他在《朝花夕拾·琐记》中说,他经常一边吃侉饼,花生米,辣椒,一边看《天演论》。
鲁迅在吃的上面还很舍得,他在教育部上班的时候,每每发了工资,就会去一家法国面包房花1银元买20个奶油蛋糕。要知道,那个时候一个纱厂女工的月薪才5个银元。
鲁迅喜爱的,不只有吃,他还喜欢收藏书画和古玩,喜欢社戏,喜欢骑马,喜欢世界上美好的一切。
生活的本意是爱,爱则体现在乐观上,谁不会爱,谁就不能理解生活。而理解生活,才能明白生命的意义。
有的人爱生活里的一切,是因为从没有见过山高水远;鲁迅的热爱,是来自看遍山水无常。经历了看山不是山的回归,最难得可贵。
古往今来,让人佩服的,不就是这样的人吗?看苏轼,把被贬,生生变成了带薪旅游,一到地方就吃特产,吃完还做一首诗。
鲁迅亦然。
02:
让人笑着接受的,为真道理
“大先生所以死得这样早,都是因为太劳苦,又好生气。他骂人虽然骂得厉害,但是都是人家对惹他的。他在未写骂人的文章以前,自己已气得死去活来,所以他实在是气极了才骂人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鲁迅总是在骂人,骂生活中那些麻木的看客,骂那些吃人血馒头的人。
其实鲁迅更擅长讲笑话,说一个笑话,就能讲一个道理,这种境界只有鲁迅才有。
有一次,鲁迅去一家理发店理发, 因为衣着简朴,理发师便把他当没钱的人对待,态度很是敷衍。
让人意外的是,鲁迅不仅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理发师又惊又喜,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自然也就记住了鲁迅。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了那家理发店,理发师连忙殷勤地招呼鲁迅,甚至在理发的时候,还拿出了看家本领。
没有想到的是,这次,鲁迅一分钱也没有多给。
理发师迷茫了,忍不住问道:“先生,为什么你上回那样给,今天却这样给呢?”
鲁迅这才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埋,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听完鲁迅的话,理发师羞红了脸。
这就是鲁迅式幽默,会让你在笑的同时,体会到深刻的道理。比如,他会对抬杠的人说:
“厨子做菜,有人品评他坏,他顾不应该将厨刀铁斧交给批评者,说道你试来做一碗好的。”
广州的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希望鲁迅给他们的创刊号题个词,因为鲁迅是名人,可以冲冲销量,鲁迅却说:
“要刊物销路好也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
虽是实情,却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难怪文学评论家夏衍会说:“鲁迅幽默的要命。”
这样的鲁迅,就像是一个嬉笑怒骂尽行于色的个性少年,让人情不自禁被他吸引。
这不是不知者无畏,而是来自成熟的底气。是鲁迅看透世事后的选择,带着明朗的心,通透的活在这个世界。
03:
事事回应的热情,为真爱情
“小刺猬, 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
如果说鲁迅把他的智慧给了文学,把担忧给了民众,那柔情,定然是给了妻子许广平的。
民国时期的文人,大抵是因为道德禁锢太多,便也生出了很多感情叛逆者,郁达夫结婚三次,
郭沫若结婚三次,徐志摩结婚两次,还有一些文人更是婚后外遇不断。
而鲁迅和许广平在一起后,从来都没有过“绯闻”。1926年,鲁迅一个人去厦门任教,为了更许广平安心,他在信中表决心:
“听讲的学生倒多起来了,大概有许多是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包裹已经取来了,背心已穿在小衫外,很暖,我看这样就可以过冬,无需棉袍了;此地冷了几天,但夹袍亦已够,大约穿背心而无棉袍,足可过冬了。”
事事有回应,是鲁迅对爱的体现。
就这样,两个人在四年的时间里,写了一百多封信,信中大多都是这样的琐事,却让人觉得幸福无比。
生活,不就是由这些鸡毛蒜皮组成的吗?
在收录两个人书信的《两地书》中,一开始,鲁迅在信件里总称呼许广平为“广平兄”,在鲁迅的眼里,先生、小姐等称呼是客气之词,显得生疏,而许广平对于他来说,不是外人。
待两个人的关系确定后,鲁迅更是给许广平取了许多外号:小刺猬、小莲蓬、害马(Dear H M)、小莲子。
而他,也成了许广平的“小白象”。
鲁迅在婚后也是要求许广平进步的,比如让许广平跟着自己学日文:“从明年起我当勒令学习,反抗就打手心。”
好的爱情,不就是让人更加优秀吗?
1936年10月19日,鲁迅临终之际,拉着许广平的手说:“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爱,谁有能忘得了呢?要知道,爱是回报,爱亦是燃烧啊!
04:
在那个时代,鲁迅是一个说实话、讲真话的人,但他不是《皇帝的新装》中只是说了真话的小孩。
鲁迅见过人世间的苦难,明白人活着的无奈。
所以他说:“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他亦在《坟》中写道:我曾经尝得,失望无论大小,是一种苦味。
那看过人生疾苦后的真话,是经过智慧过滤的,他知道真话后面的结果,也做好了承接的准备。
更让他魅力四射的,是在这苦难后面的乐观,那份难得的心态,是我们毕生所追求的。
鲁迅是文坛的斗士,也是生活中的凡人。
只是这个凡人,尽情的燃烧了自己的生命,给我们留下了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