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中国行政区划地图
中国共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而建国初期,我国有15个直辖市。
建国初期直辖市
建国初期,中国先后设立了15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沈阳市,西安市,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长春市,哈尔滨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旅大市。
建国初期设立的直辖市分布图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为直辖市。
1949年11月,天津市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南京市直辖市降为省辖市,设立为江苏省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市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市设为直辖市。
至此,东北形成了7个直辖市并列的情形。主要是东北传统四大城市和鞍山,抚顺,本溪三大矿业城市。
建国初期东北7个直辖市
传统的老牌城市也列为直辖市。分别为地区的区域中心--西安,重庆,武汉,广州和南京。其中西安、武汉和重庆分别是西北行政区,中南行政区和西南行政区的驻地城市。
建国初期行政区划地图(点击放大)
传统老牌城市,具有极为优越地地理位置,是地区不可撼动的中心城市。直到现在,地位也是十分高。广州,西安,武汉均成为了国家中心城市。
南京直辖市地位在1952年即被降级,直到如今,仅为副省级城市。相反成都和郑州2个城市,成为最大的黑马,列为了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
共和国长子-辽宁省建国初期地图
1954年6月,重庆市、广州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11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直辖市渊源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民国时期地图
特别市时期;上海,南京,北平(今北京),天津,汉口(今武汉汉口地区),青岛,广州,重庆,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