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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此花不与群花比(九)

这里笔者插两句,在宋代离婚不比现在,来得快,去得快。

在理学充满江南乐土的时候,宋朝的女子离婚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控告丈夫的罪行,一旦罪名成立,婚约即解除。

但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作为女人,就算成功离婚,女方也将获两年徒刑(因为在宋代妻子告丈夫被认为是很大逆不道的行为)。

这个代价有些大。

李清照无所畏惧,对于她而言,代价再大都大不过没有尊严的活着。

有些人宁肯受皮肉之苦,也不受精神的奴役。李清照就是这样的人。

她在给友人的信中说:“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即便是坐牢也不肯与“驵侩”之人为伴。

她以张汝周“妄增举数”为由,告他欺君之罪。

说起来,这个罪名还是张汝周自己说出来的。

新婚当夜,张汝周十分得意,就将自己科举考试作弊过关的事拿来夸耀。

这样的举动在大宋还是头一次。

当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的李清照结婚不足一百日就要离婚。

这是奇谈。

关注的人不在少数,据说就连当今的皇帝宋高宗也看了李清照的微博。

他勒令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联合调查此案。

案子并不顺利,张汝舟本就是能言善辩之辈,审讯之初,拒不认罪反倒打一耙。

但铁一般的事实容不得他狡辩。

经过多番查实,被告张汝舟罪名成立,被开除公职,发配广西柳州。

李清照也随之入狱。

可她的名声太大,地位太高,朝中不少人是她的铁杆粉丝,加上在这件事上错在张汝周。

随着事情的真相大白,群众的舆论开始起到了作用。

在赵明诚的一个亲戚(翰林学士兼兵部侍郎綦崇礼)的帮助,李清照很幸运的没劳改,只拘留了9天就放了。

至此结束了他们百日的婚姻。

人间数年,不过百日

一场怀有希望的婚姻就此草草收场。

原来这世上懂我的,爱我的,只有明诚一人而已。

这场婚姻对于李清照的打击如何,历史没有只言片语的记载。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件事在她心灵深处留下了重重的一道伤痕。

她不再奢望什么幸福生活。

这个念头一直保持到她晚年。

在这片人人都在寻找的乐土当中,她像一叶孤舟在风浪中无助地飘摇,始终找不到靠岸的地方。

晚年的李清照守着一孤清的小院落,回忆着往事。

偶尔提笔写两句。

也是满怀寂寞。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染柳烟浓,吹梅笛怨,春意知几许?

元宵佳节,融和天气,次第岂无风雨?来相召,香车宝马,谢他酒朋诗侣。

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铺翠冠儿,捻金雪柳,簇带争济楚,

如今憔悴,风鬟霜鬓,怕见夜间出去。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李清照《永遇乐》

如今的我,还能做什么,只能听他人的笑语了。

这天孙姓朋友来访,家里有个十岁的小女孩,孩子很聪明,颇为知道她的才华,时时来读读书。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

一日孩子来玩时,李清照对她说,你该学点东西,我老了,愿将平生所学相授。

不想这孩子脱口说道:“才藻非女子事也。”

童言无忌让李清照倒抽一口凉气,她觉得一阵晕眩。

原来她引以为傲的才华,在世人的眼里不过是多余的东西。

女人不做女红,不结婚,不生孩子,那还是女人么?

这份不被世人认可的孤独感,让她如同掉入了一个无边的深渊。

她彷徨的看着这个世界,想要辩解。

却发现没有愿意听她诉说。

她只能将这一切付诸笔下。

颠沛流离的苦痛,亡国之恨,丧夫之哀,孀居之苦,凝集心头,各种苦楚汇集在她的心头,宛如一座大山,全都化作了笔下的文字。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声声慢》

词在她的手中已经卓然一家,不在秦七、黄九之下。词无一首不工,其炼处可夺梦窗之席,其丽处直参片玉班,盖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

她在词道上已经走过了六十个年头。

世人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没有人否认她的过人才华。

在她的头上顶着的是千古第一才女”之称。

她的词独树一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易安体”。

她被称为“宋代最伟大的一位女词人。

这些身外之物,却没有给她带来半分的幸福,她学富五车,词动京华,到头来却落得个报国无门,情无所托,学无所专,别人看她如同怪异。

堂堂大宋数千万人,竟没有一个人能读懂她的心。

这是她的悲哀,也是世人的悲哀。

公元,1155年5月12日,李清照在极度孤苦、凄凉中,悄然辞世。

一代才女就此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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