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曾经启迪和影响了后来的宪法理论,但是,其中却存在许多保守主义的成分,主要表现在对君权的妥协以及对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以礼治国、儒法合流思想的吸收。
康有为植入猴子睾丸致死?
康有为于1927年3月在青岛去世。因其死状七窍流血,故死因亦众说纷纭。其女康同壁生前坚持乃父系“被人在食物中投毒而导致死亡”;康同壁之女罗仪凤文革中所写的一份交待材料则称康氏“是被国民党下毒害死的”。康氏另一位女儿康同环则认为,康氏食物中毒,“可能是英记酒楼的食品不洁所致,未必是因为政治斗争而牺牲的。”此外,还有康氏弟子吕振文所提出的日本人投毒害死之说,吕在30年代末投靠日本人,曾担任过伪青岛特别市财政局长,据他临终对其子披露,因康氏不同意溥仪“跟着日本人走”,故而遇害。其余如慈禧余党暗害说等,亦有流传。但要说影响最大,传播最广者,则莫过于“移植睾丸致死说”。
该说之源头,系台湾老报人高拜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披露于《新生报副刊》,后收入其《古春风楼琐记》之中;该文被毛丹《康有为晚年》一文转述后,大陆媒体纷纷转载,康有为“移植睾丸致死说”遂尽人皆知。据高氏原文讲:
“(康有为)那时已是六十九岁的老人,……年纪大了终归是老了,在某一方面‘岂能尽如人意?’不免想到借助于药力。他和当时上海名医生江逢治,最谈得来,江便介绍一个擅于‘返老还童’的德国医生。这个德国人,自称是个医学博士,夸张他的医术,能将猴子的什么腺,移植在人的身体上,则可起衰振敝,但须将已无作用价值的睾丸割去;并在报纸上大事宣传,说人体经改造之后,在某方面可以像生龙活虎般;另外还邀请上海许多名流,情愿免费给他们‘返老’。经过江逢治的介绍,这德国人以康有虚声,如经其品题,声价何止十倍?因此便表示欢迎。有一天,江往访康,康便带了老仆,匆匆出门,没有告诉家人,……(手术结束后,康)对家里的人笑说他割睾易腺的经过,并说:‘早给你们说,必不让我出门了。’……事后,康写了中堂对联赠德国人,当时晶报载有‘圣殿记’,说德医骗康,和德国人打了官司,但在第二年的二月廿八日,康便没有‘还童’而死了。”
通观高氏此文,其实并没有确指“割睾易腺”直接导致康氏之死,二者因果显系后世穿凿附会。让笔者真正感兴趣的是,康氏究竟有没有去做这个“割睾易腺”的手术?
高氏文中的几个关键人物,老仆、德医均无名姓,唯牵线搭桥者江逢治,确系上海名医,且担任过德医学会会长;江、康二人关系亦确实密切,江氏所办“上海私立同德医学专科学校”,董事会所请的名誉主席,就是康有为。高氏提到的“圣殿记”官司,民国报人包天笑有过详细的记载,包氏说:
“《圣殿记》者,当时有一位德国医生希米脱,到上海来行医。他不是普通的医生,却是施行一种‘返老还童术’,来了以后,大事宣传,说是怎样可以恢复你的青春腺,在性事上疲不能兴的,他可以一针使你如生龙活虎,永久不衰。在那个时候,上海社会,确可以吃香。在各大报上都登了广告,而且求名人作义务试验。据说:试验打针者有五人,而其中一人乃是康有为。于是上海有两位德国派的青年医生(上海当时习医分两派,一为英美派,一为德日派)黄胜白与庞京周弄笔了,写了一篇《圣殿记》,投稿于晶报。怎么叫做《圣殿记》呢?所谓‘圣’者,指康有为而言,因康有什么《孔子改制考》的著作行世,素有康圣人之称;这个‘殿’字呢?原来在古文‘殿’与‘臀’通,北方人呼臀为‘腚’,南方人则呼臀为‘屁股’。那就是说这一针是从康圣人的臀部打进去的,文甚幽默,语涉讽刺,康先生大人物,以为这些小报吃豆腐,不去理它,那知激怒了这位德国大医生希米脱,他正想到上海来大展鸿图,不想被人浇以冷水,大触霉头。于是延请了上海著名的外国大律师,向晶报起诉,以诽谤罪要晶报赔偿损夫。”
按晶报《圣殿记》的说法,康有为确实找德医做了“返老还童术”,但是去“打针”,而不是“割睾易腺”。其实,“打针”和“移植睾丸”在当时的欧洲,都是常见的“返老还童术”。早在1889年,Brown-Sequard就给自己皮下注射了狗和豚鼠的睾丸提取物,希望以此使自己变年轻;Serge-Voronoff则在1916-1926年间做了超过500例将羊和牛的睾丸移植给人的手术。康氏62岁时仍纳19岁之小妾,其乐衷“返老还童术”本不足为怪,唯其究系“打针”,还是“割睾易腺”,恐怕已只有康氏自己知道。另外,晶报与德医希米脱的“圣殿记”官司,也颇有炒作嫌疑——其一,写《圣殿记》的是“德国派医生”,文章只讽刺康有为“打针”,并不曾质疑德医的医术;其二,此事闹到上海滩尽人皆知,最终以晶报赔偿希米脱1元钱告终,晶报大卖,希米脱名噪一时。至于康有为,风波期间,确无只言片语,大约也很明白别人是在拿自己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