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相(?—前59年4月20日),字弱翁,济阴定陶(今山东菏泽市定陶区)人,西汉政治家,先后任茂陵令、扬州刺史、河南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官至丞相,封高平侯。
魏相治郡有方,深得民心。在任茂陵令时,御史大夫桑弘羊的亲戚坑骗乡里,鱼肉百姓。魏相辨明真伪,不畏权贵,将其收捕治罪,并杀于街市示众,从此,茂陵大治。在河南太守任上,他整顿吏治,考核实效,禁止奸邪,当时豪强无不畏服。因政绩突出,后被征为谏议大夫。魏相匡扶正义,扼制外戚势力,为西汉的强盛做出了贡献。
刘询即位后,征魏相为大司农,后为御史大夫。他积极向刘询建议,下诏罢免了企图篡权的霍禹、霍云、霍山三人的侯位。魏相被任命丞相后,他整顿吏治,抑治豪强,选贤任能,平昭冤狱。并要求各地官吏省诸用,宽赋税,奖励百姓开荒种田,积粮解困。从此,汉朝的实力大大增强。魏相熟谙兵法,有雄韬大略,为确立西汉在西域的统治地位立下了功劳。元康年间,匈奴不断派兵扰乱边关,由于魏相的建议,汉宣帝未动用武力而使匈奴归服。魏相为人严毅,刚正不阿,与丙吉同心辅政,君臣交泰,人民安乐,视事九年,于神爵三年三月丙辰日(公元前59年4月20日)去世,谥宪侯。
历生如何评价魏相
班固:古之制名,必繇象类,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故经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势也。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中兴,丙、魏有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修理,公卿多称其位,海内兴于礼让。览其行事,岂虚乎哉!
洪迈:汉唐八相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姚以二子及亲吏受赂,其罢犹有说,宋但以严禁恶钱及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明皇用优人戏言而罢之,二公终身不复用。宋公罢相时,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继之者如张嘉贞、张说、源干曜、王唆、字文融、裴光庭、萧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唯杜暹、李元纮为贤,亦清介龊龊自守者。释骐骥而不乘,焉皇皇而更索,可不惜哉!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解缙:汉朝好宰相,以前数萧何、曹参、以后,只数魏相、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