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宋京城为例,每年冬至刚到,官府和富裕之家就开始为元宵节的灯展做准备了:在皇宫南侧搭建舞台(以便让皇帝和臣民共同观看各路艺人的精彩表演),在御街两旁安放栏杆,在全城主要街道的十字路口划定场地(供灯展和表演之用),并出资协助全国各地的民间艺人进京排练(时称“行放”,意即彩排),让他们在灯展期间大显身手。当然,更要出钱采购花灯,包括灯球、灯槊、绢灯、镜灯、字灯、水灯、龙灯、凤灯、走马灯……还有很多巨型花灯无法搬运,只能就地扎造。
《东京梦华录》载:
自灯山至宣徳门楼横大街,约百余丈,用棘刺围绕,谓之“棘盆”。内设两长竿,高数十丈,以缯彩结束,纸糊百戏人物,悬于竿上,风动宛若飞仙。内设乐棚,差衙前乐人作乐杂戏。
皇宫南侧,东西大街,街道两侧是几百米长的灯展区。人们用带刺的树枝编成栅栏,栅栏内竖起几十丈高的巨竿,竿上悬挂着纸糊的神仙、佛像、戏曲人物,风一吹,神佛皆动,就跟活的一样。这两根巨竿中间是戏台,官府派艺人在此表演。
如果我们在灯展期间来到宋朝,还会惊讶地发现一项奇观:好多宋朝人竟然把花灯放到头上,人在街头漫步,灯在头上闪烁。
金盈之《新编醉翁谈录》载:
妇人又为灯球灯笼,大如枣栗,加珠翠之饰,合城妇女竞戴之。
宋朝的巧手工匠把灯笼打造得像枣子和栗子一般大小,再用珍珠和翡翠做装饰,晶莹剔透,光彩夺目,往头发上一插,成了最耀眼的饰品。到了元宵灯展的时候,满城妇女都戴着这样的灯饰上街。
吕原明《岁时杂记》也有类似记载:
京师上元节以熟枣捣炭,丸为弹,傅之铁枝而点火,谓之“火杨梅”,亦以插从卒头上。又作莲花牡丹灯碗,从卒顶之。
女士们头上戴灯,男人也一样。在北宋京城开封的元宵节期间,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出门,身后会跟着一群兵丁或男仆,这些跟班既要负责主人的安全,又要帮主人抖威风。用什么样的方式抖威风呢?就是把花灯放到头上去。他们头上的花灯分两种,一种是莲花状或者牡丹状的灯碗,一种是用铁枝串起来的“火杨梅”。火杨梅是将干枣磨粉、捣炭为屑,将枣粉、炭屑拌在一起,浇上油蜡,团成圆球,一一串到铁树上,点着了,放在头顶,跟着主人上街。
头上戴灯或许很好玩,但绝对不安全。宋朝男子多不剃发,跟女子一样挽着高高的发髻,发髻上再固定着一盏莲花牡丹灯碗或者一树哧哧冒火的“火杨梅”,只能小心翼翼亦步亦趋地走路。
假如步子迈大了,咔,扯着蛋是小事,颠翻了头上的花灯是大事,只要有一点明火落到头发上,救火肯定来不及,满头烦恼丝就清净了,只好出家当和尚去。所以我们这些现代人到了宋朝只宜观看,千万不要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