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嫂子”这个词语现在好像有一点点的尴尬了啊,好吧其实还是有点污者见污的感觉了,那么我们今天就不妨来研究研究,在古代“嫂子”这个词语到底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发展而来的,所以有感兴趣的网友也一定别错过了,欢迎大家一起来品鉴品鉴吧!
嫂子,是古代婚姻观念的一种进步表现。“嫂”为“女”和“叟”结合。“叟”指的是年长的人,表示尊敬,年老。由此,“嫂”就是泛指的年岁不大的已婚妇女,哥哥的妻子。例如:大嫂,嫂夫人,就是泛指年龄不大的已婚女性。
嫂子一词最初是很正常的用语,发明这个词语,是为了规范礼法。只是后来,变得越来越“暧昧”。因为,有人把“好吃不过饺子,舒服不过倒着”改编了,不管此人出于何种目的,亵渎传统文化,都应该拉出去砍了。
但是,在我国古代游牧民族确实实行了很长时间的“收继婚制度”。为了财产不分家,丈夫死后,要求妻子改嫁给丈夫的男性亲属。亡夫的兄弟也有娶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弟娶兄妻、兄娶弟妻、子娶庶母、侄娶叔母或伯母、外甥娶舅母,等等。这些基本上分为两类:异辈收继婚(如子娶庶母)和同辈收继婚(如弟娶兄妻)。
实行这种制度主要是因为:第一,把妇女当成私人财产;第二;为了防止分家产生的家产外流。第三,穷人家的孩子,为了赡养她们的问题,同时也省了聘礼;当然,也有政治联盟的原因。皇太极就娶了好几位蒙古族“寡妇”。
但是,只要是汉人统治的王朝,都不允许收继婚制度的存在。并且,收继婚制度被认为是乱伦。在这里点明,唐朝属于“胡风”,李唐皇室是胡人。唐太宗李世民,李显,武则天那些事,都是因为唐朝盛行胡风!所以,当时的李唐皇室,是被汉族世家大族鄙夷的。
依据蒙古族传统,收继婚是合法的。但是,等元朝入主中原以后,收汉族文化影响,开始禁止收继婚。
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下敕:"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到明朝是,法律明文规定,娶父、伯、叔寡妇者判斩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绞死。满族传统上有娶兄弟寡妻、亲母以外的亡父遗孀等习俗。但,皇太极即位以后,接受儒家文化,开始以法律禁止收继婚现象。
“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皇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