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在犯人犯罪后行使刑决斩立决时都必须等到午时三刻呢?不提不知道,一提还真得仔细说说呢!
我先来说说时和刻吧,古代一天一夜划为十二个时辰,一个时辰就是现在的两小时。又划为一百刻,一刻相当于今天的14.4分钟,在古代语言中早就有“刻”的说法。“时”和“刻”实际上就是古代用来计时的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古代除了用日晷计时外,还以漏刻计时。一刻相当于子(鼠)时是十一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丑(牛)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寅(虎)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卯(兔)时是五点到七点,
以六点为正点;辰(龙)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巳(蛇)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午(马)时是十一点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未(羊)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申(猴)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酉(鸡)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戌(狗)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亥(猪)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那么午时应该在中午的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午时三刻精确计量应该在十一点44分左右。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点,这个时间,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古代人总体来说都比较迷行,信奉鬼神。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可能还有为犯人考虑的原因。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精神不振,劳累的最高点,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会减少很多痛苦。
因为信奉鬼神古老的阴阳之说,午时为阳,三刻与之相克一般斩首的时候,人命生死本由天定,而不在人为,是天定。因此,要在阴阳结合之时由天地来结束其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