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犯
柴山喜八郎
据柴山喜八郎1954年7月15日笔供,他生于1922年,日本东京都人。1940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
1940年5月,在山东省滋阳县,为检查重机关枪的威力,“对中国人民”、“打了30发”、“而虐杀该5名中国人民”。
1941年12月,“在山东省莱芜县,对1名50岁左右的农民灌水拷问后,我用枪刀刺其胸部而虐杀了”。
1942年7月,在山东省冠县,抓了1名50岁左右的农民,和同僚把他绑在梯子上“进行灌水拷问”,“我用九五式军刀刺其腹部而虐杀了”。、
1943年6月,在山东省聊城县,被监禁的国民党部队俘虏中“发生了12名的大肠炎患者。对患者也不给治疗”,“一个东西都不给吃,因而虐杀了12名男人。后又命令5名监视兵,将5人领到东昌城北门附近的凹地,叫监视兵刺杀2名、射杀3名该抗日军士兵”。
1943年7月,使用毒瓦斯,在与八路军的作战中进行放毒,结果放了红青筒小型毒瓦斯6个。
1943年9月,在临清参与组织、执行“阴谋破坏卫河堤防”计划,目的是“利用卫河涨水,决溃堤防,用水淹消灭解放区”。同伙“将堤防决溃了宽150米的地点”,结果,“人口约100万、房屋约20万户遭到了水灾。因为在收获前缺乏食粮及发生瘟病,饿死者达2万名。由于水淹破坏田地10万公顷,破坏农作物48万吨,被水淹倒塌房屋约2000户”。
1945年1月,在山东省馆陶县某村,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该村的100户房屋”;2月,在冠县,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房屋200户”;3月,在山东省茌平县,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房屋60户”。
1940年9月至1945年5月,在山东省兖州、莱芜县、聊城县、阳谷县、临清县、济南市、禹城县等地,强奸“慰安妇”,“合计强奸30名(中国妇女16名、朝鲜妇女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