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晚清时期,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那是一个非常灰暗的年代,人们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老百姓都为了生存而活,即便是上层的官员也难以自保。连官员都难以自爆了,何况是那些因为自身犯法或者是被人诬陷,又或者是强权打压的那些人,在监狱中的生活更加悲惨。
1848年,张集馨由陕西督粮道升任四川按察使,张集馨到了四川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案件:四川井研县差役将人犯押解到省后,到总督衙门喊冤,说自己被资州牢里的狱霸吊起来拷打以勒索财物,这名资州牢里的狱霸,叫周鸣同。
当年,周鸣同因为将父亲推倒在地,导致老人死亡,被判处终生监禁。周鸣同在监狱里呆的时间一长,就被指定为“牢头”,成了一名狱霸。
作为一名狱霸,周鸣同在监狱里坏事做绝,劣迹斑斑。首先他在监狱里开设了一种典当方式,每当一个新的囚犯进入监狱,他就必须向周鸣同孝敬钱财,不然就会被严刑拷打,比如用竹签抽打犯人。
然后再把它泡在盐水之中,或者是让犯人用他们的尿壶喝水。很多人认为不过一个小小狱卒怎么敢这么横行霸道,其实上面他还有一个上司在包庇着他,包庇他的上司和他两个人一起勒索钱财,两个人五五分成,赚了不少钱。
当然,周鸣同的这些行为,都是在吏目姜淳的纵容和默许下进行的。周鸣同敲诈勒索到钱财后,不忘分分给姜淳一份。几年下来,姜淳前后共分得400多两银子,连他的家人也分得80多两银子。这下子,周鸣同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有一天监狱里来了一名有点姿色的女犯人,周鸣同起了色心,竟然强行把这个女犯人侮辱了他的上司得知以后,害怕再继续这样下去,迟早捅出篓子来,于是就大力警告周鸣同。周鸣同得知消息以后立马送了200两雪花银,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
“羊毛出在羊身上”,周鸣同送给姜淳大量钱财,只能变本加厉地从犯人身上敲诈。最初,周鸣同只是敲诈监狱里的犯人,到后来,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发配边疆,而发配边疆的犯人往往要被差役押送,有一次押送犯人的差役来到这里,周鸣同作为地头蛇,竟然也对差役动了心思,于是又是一顿刑拷打勒索钱财。差役怎么会是普通的人,于是一下子就将这个狱霸告到了衙门,没想到周鸣同被抓进监狱以后,竟然唆使犯人和他一起放火烧监狱。
一天,四川井研县差役押解犯人到省里,经过资州时,在资州监狱借住一夜。周鸣同将犯人和差役一起吊打勒索,将他们折磨得痛苦不堪。
差役也是横着走的角色,哪里受过这样的冤屈?井研县差役当即到资州衙门喊冤告状。资州知州舒翼问清楚情况后,将周鸣同提到州衙门,打算将他枷号一段时间,以示惩罚。周鸣同却鼓动犯人鸣锣击鼓,并放火焚烧监狱。虽然大火被及时扑灭,舒翼却害怕了,不敢继续追究下去,还将周鸣同释放了。
这下子更加没人管他了,一直到四川总督琦善,处理这件案子才有了终结,琦善派人暗中调查情况,掌握证据,最终将案子提到了省里审判,周鸣同这才被绳之以法,而曾经包庇他的人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