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在很多电视剧里面,很多人应该都对这个词比较熟悉了,可以说是经常会听到的,那就是“斩监候”。在很多影视剧里面,犯人被判刑斩监候,很多人其实对这个词并不熟悉也不了解,但是听的很多,时间长了就会以为,斩监候就和现代意义上的死缓应该是一个意思的,因此也就会这样去理解了。然而,斩监候的意思真的就是死缓吗?究竟斩监候说的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说法,斩监候的凡人到底是斩首还是不斩呢?
1、何为斩监候?
十恶大罪: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在清朝,一旦犯人所犯罪名为上述十恶不赦的大罪,则必杀无疑,无需按照《大清律例》定罪判处,直接可以拟判死罪,之后只待刑部复核审查确认无误,然后便可就地正法。而犯其余罪项的犯人,即便其作案情节较为严重,也只会落得一个“斩监候”的处理结果。
斩监候顾名思义,“监候”即为死刑暂缓处理。在这段时间里犯人依然还是要关押在监牢内,等待秋审和超审调查和审判的最终结果。
若经过调查,犯人罪行属实,且没有矜免情节的话(所谓“矜免”即罪犯违法罪行属实,但是法虽难饶,情有可原,可以酌情减免刑罚),则交给皇帝亲自勾决判处死刑,而后立即正法。
相反若犯人经过调查,发现其确有可恕情节(如犯人为家中独子且上有老下有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清律则需要“留养承祀”),那么其便可从宽免死另行处罚。
补充:《大清律例》还规定“八议”之人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功、四曰议贤、五曰议能、六曰议勤、七曰议贵、八曰议宾。若他们犯罪只能上禀皇帝,让他来亲自裁决。
此外还有“官至极品可免死”、“宗室子弟无死刑”等不成文的规定。按照这样的规矩来看,像和珅这种本来就是皇亲国戚(其子丰绅殷德娶了乾隆的十公主,他藉此和皇室攀上了亲家),自己又位极人臣而且富可敌国(清朝中后期“钱可赎罪”,详见后文“议罪银”制度)的“极品”人物,要不是他的权力过大威胁到了嘉庆帝的皇权,只怕他想死都是一个难事。
2、何为死缓?
死缓全意为“死刑延缓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而在这两年之后,其中又给出了犯人可能处理的三种结果: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斩监候与死缓比较
虽然判处“斩监候”本意是为了更好调查案情与罪犯本人情况,但是由于一者当时调查手段落后,故其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也不会太过理想;二者“矜免”二字主观性太大,完全取决于刑部官员及皇帝的个人想法。
若是犯人背景深厚,抑或是其财力富足,能够上下打点关节,那么其被减刑免罪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康熙八年,康熙帝对权臣鳌拜展开清算后,朝臣们已经拟定了鳌拜大罪三十,论法应该“论大辟,并籍其家”,但是康熙为了稳住朝局,更为了博得一个仁君之名,就冠冕堂皇说道:“效力年久,不忍加诛”,仅仅把他革职监禁就算了事)。
而对普通人而言,“缓刑”的这段时间意义就小得多了,大多数时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还不如一刀下去一了百了。尤其是在乾隆晚年“议罪银”制度施行之后,“以钱免罪”更是搬到了桌面上来明码标价,且为国家所大力推崇,这种法律上的不平等现象就更加明显了。
所以说清朝看上去律法森严一视同仁,实际上就是一只专咬平民百姓的恶虎,外强中干,它还是摆脱不了封建社会的固有弊端,依仗权势游离于法外的人依然不在少数。
相比之下死缓这种我国独有的法律制度的优点就显而易见了。
多余出来的这两年时间既可以给足公安机关时间调查事情真相,以便将冤假错案从源头上杜绝,而且更加可以让犯罪分子充分理性思考,让其能够及时弃暗投明尽全力帮助警方破获犯罪同伙,争取宽大处理。
可以说死缓正是斩监候从古代君主至上的封建社会,往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然结果,其中少了几分偏执与片面,多了一些人道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