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时第一次写
帅
迷人
有钱
忠实的听众
风趣
体力好
衣着合宜
品位高雅
时时让我惊喜
狂野浪漫的好情人
32岁时改写
五官端正——最好还有头发
会帮我开车门,拉座椅
肯花钱带我上馆子吃顿好的
听的比说的多
听我讲笑话,该笑时会笑
肯帮我提菜篮
好歹有条领带
喜欢吃我煮的菜
不会忘了生日及周年纪念日
一周至少温存一次
42岁时的改写
还像个人——秃子也无妨
等我上了车才开车
工作稳定——偶尔在麦当劳请吃饭
还肯听我说话
听得懂笑话
搬得动家具
会找遮得住小腹的衬衫穿
不会笨到去买需要开瓶器的香槟
上完厕所能把马桶盖归位
每周刮胡子
52岁时改写
偶尔剪个鼻耳毛
不在公开场合打嗝或挖鼻孔
有点信用
我兴致来的时候,不会呼呼大睡
一样的笑话不讲N次
周末还肯离开沙发
会穿成对的袜子及干净的内衣裤
肯吃电视快餐
多少记得别人的名字
偶尔刮个胡子
62岁时改写
不会吓小朋友
还记得浴室在哪
大病没有
醒时鼻声不大(睡时可以大声些)
还记得为何发笑
还站得起来
不会光着身子乱跑
肯吃软食
还记得假牙在哪
还记得……
72岁时改写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只要一句话活着就好,一切都无所谓
摘自《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