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老年夫妇年轻时性生活美满,但进入老年后,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屈从于当时、当地对老年人轻视性的社会习俗,而克制自己正常感情的流露,过早地终止了性活动。
另有不少老年男女,丧偶后虽又碰到了合适的伴侣,但由于自己头脑中的旧观念作怪或是迫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白白地错过了“黄昏恋“的机会,而暗自忍受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这些都是没有树立起正确观点的结果。
老年人的性要求是正常的生理需要,他们有权利再婚,有权利享受性爱乐。老年人应当抛弃旧的传统观念的枷锁,正大光明地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老年人的性交次数取决于其健康状况、文化修养和习惯等,因此一般没有什么固定的界限。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根据各人自身情况,顺其自然。据调查,65岁的老人每周可有1次或1次以上的性生活,75岁以上每周可有0.5~1次性生活,80岁以上每两个月可有一次性生活。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贬低年老者,颂扬年轻、健康和体态的魅力这种理想生命活力的观念是如此盛行,致使许多年老者感到再有任何性要求都是不正常的。对这种教养上的压力敏感的人,在体验性激动时,可能会感到内疚和十分难堪。某些情况下,文化意识的影响是十分强烈的,这会使得老年夫妇更加避免性的接触,以便遵奉他们想像中的规范行为。
假如任何一种或所有形式的性接触都加以避免的话,那么感情交流和表示亲密的机会可能会减少到一点也没有了。值得庆幸的是,我国老年人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讨论性和衰老问题已开始转向更为公开、科学而准确的方向进行。可以期待以往这种由于教养上的偏见所造成对性行为方面的限制,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我们也可以期待,不久的将来社会将会像接受青年人的正常性行为一样,接受老年人在这方面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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