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婚前财公正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办理?其实不是这样的,婚前财产公正的办理是具有一定办理资格的,首先必须是未婚的夫妻,也就是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如果是已婚夫妻的话,必须是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必须满足以上两种条件,才可办理婚前财产公正。
未婚夫妻
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已婚夫妻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