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夫妻感情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不是单一不变的,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下面就来看看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特征。
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原因:
1、出轨式: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
2、闪电式: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平淡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另一方不谅解的。
5、赌博、吸毒: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6、违法犯罪: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7、无性婚姻:一方婚后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或患有严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8、不育婚姻:一方无生育能力,且难以治愈,或虽有生育能力,但明确表示不愿生育。
9、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和公告查找确无下落。
10、有名无实:虽经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和好可能。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特征:
1、对孩子没有感情。对孩子不尽应该尽的义务,和孩子的感情很冷漠。
2、对他或自己的错误,表现十分的冷漠,明显的错误也不发怒或者不吵架。
3、经常的不打招呼的没有理由的彻夜不归,回来也没有解释和愧疚感。
4、性生活不和谐,对性的需求表现明显的厌恶的表情。或者6个月以上没有性生活。
5、有婚外情,而且不在对方面前避讳。
6、对对方的事业和身体出现特殊情况时,不闻不问。
7、违反常规,常时间的不做家务,对对方的亲人有明显的反感表现。
三、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