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对于离婚法庭在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什么状况下会出现不宣判的情况呢?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1.一般情况下
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审):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特殊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麻烦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4.总结: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一般来说,开庭当天是不会当庭宣判结果的,特别是针对离婚这种案件,因为不是说你们之间觉得不合适了离婚就离婚,在法律上,如果法官根据你们之间的陈诉发现你们的婚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那么接下来应该是调解。
调解你们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缓解当事人的过激情绪,因此这种情况下不会有当庭宣判的结果,结果都是后续才能出的。
离婚案法院一般都倾向于调节的!只有实在调节不好再宣判,离婚案比较简单,一般会当庭判。当然如果情况复杂的就得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