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判?对于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这种情况怎么办?下面一起去了解了解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方法。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
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婚姻法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包括当庭和定期两种情形。
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人民法院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准予当事人离婚一定会很慎重。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现就是对方不愿意上法庭,那么可以由法院拘传到庭。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所以如果是因为当事人无故不想上庭,那么法院会做出强制措施,起诉人不用太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