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令人难过的是,在孕育下一代生命的同时,女性可能常常会面对来自乳房的各种灾难。特别是内分泌环境的变化,往往容易使患乳腺癌的风险在怀孕期和生育后达到最高。那么,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不幸,是否就意味着应当结束刚刚开始的生命,来换取母亲的生存呢?
美国国家癌症综合中心(NCCN)近日发布的第一个妊娠期乳腺癌治疗指南,应该能够给这个特殊的患者群体带来福音。
对于妊娠期头3个月的乳腺癌患者,指南建议医生和患者需要考虑停止妊娠。如果患者坚持继续妊娠,则需要进行乳房切除术和腋窝淋巴结清扫术。然后,在妊娠进入中期的3个月时,进行辅助化疗。在分娩后,再进行放射治疗和内分泌治疗。
如果在妊娠中3个月或者妊娠末3个月的早期发现了乳腺癌,则应切除乳房或保乳,同时行淋巴结清扫术。化疗在术后可以立即实施。如果选择保乳手术,则分娩后需要考虑放疗和内分泌治疗。
在妊娠末3个月发现早期乳腺癌的患者,处理相对简单一些。在立即施行手术加淋巴结清扫后,产后进行放疗和内分泌治疗就行了。
“化疗不能用于妊娠的头3个月,而放疗在整个妊娠期间是不应施行的。”来自德克萨斯大学安德森癌症研究中心的斯瑞沃特博士将这一原则作为指南的基础。
不过,斯瑞沃特博士提醒,怀孕期间,由于雌激素的刺激,乳腺一般都会发生增生和肿胀,此时很多乳腺肿块和泌乳会被认为是正常反应,容易耽误病情。因此,必须在初次进行产科检查时就进行彻底的乳腺检查。值得庆幸的是,怀孕期间,利用超声进行乳腺检查,对广大孕妇来说,其实是非常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