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妊娠期间总会受一些疾病困扰,其中妊娠高血压是最应引起重视的,因为稍不注意就会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
哈医大四院妇产科主任韩世愈教授指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由于妊娠而发生的特有的疾病,胎儿娩出或中止妊娠后,病情可自行好转。 本征是引起早产和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而且还可能导致远期后遗症,长期危害妇女健康,应予重视。
1、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
2、体型矮胖者;
3、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4、营养不良,特别是伴有严重贫血者;
5、患有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其发病率较高,病情可能更为复杂;
6、双胎、羊水过多及葡萄胎的孕妇,发病率亦较高;
7、冬季与初春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的条件下,易发病;
8、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孕妇发病的可能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