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每个“准妈妈”都是重点保护对象。但人吃五谷杂粮,怀胎十月谁能保证没个头疼脑热,孕期用药的安全性向来备受关注。为此,《生命时报》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徐先明教授。
“反应停”造成万名畸形
徐教授说,提起孕妇用药安全问题,就不能不谈到著名的“反应停”事件。该药于上世纪50年代末上市,用于缓解早孕反应,它给人们的第一印象是疗效确实、副作用小,许多孕妇在它的“保护”下,免于晨吐等早孕反应。但就是这种貌似“安全”的药物,从上市到退市,短短2年间,竟然“造就”了上万名短肢畸形的“海豹儿”。
自那以后,一些国家相继开始实行孕期用药分级制度,其中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制订的标准最为明确、科学、合理,在临床上一直被奉为经典。该标准在动物试验和临床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对胎儿的伤害程度,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五类。
分级不同,安全性各异
A类药,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药,如B族维生素、叶酸、维生素E、钙片等。但是如果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如维生素A,若每日超过1.5万国际单位,可导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
B类药,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大部分头孢类等药物;
C 类药,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怀孕妇女的研究数据,使用时仍须谨慎考虑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
D 类药,有确切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存在危险,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非用不可时方可使用。如四环素、一些孕激素以及抗癫痫药等;
X 类药,在动物或人类中的研究中已表明可致胎儿异常,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氯霉素、米非司酮、避孕药等。
用药避免多处方、大剂量
因此,徐教授指出,妇女在孕期应尽量避免随意用药,即使非处方药也不一定都安全无害。此外,正值育龄的已婚女性,服药前也应明确自己是否怀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但妊娠中难免会生病,如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此时,是为了胎儿强忍病痛,还是服用药物呢?徐教授认为,孕妇可先选择对症的B类和C 类药,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及常见方法去服用,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但应尽量避免多处方、大剂量用药。如病情复杂、危重,危及孕妇的生命安全时,即使C 、D 类药,也要果断使用,以免贻误病情。因为,不只药物会致畸,若治疗不及时,发生病毒感染或其他危险情况,也会导致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