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所以,原则上孕期孕妇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要谨慎。
怀孕初期的胎儿非常脆弱,易于受到药剂及其他外在的因素的影响,所以,孕妇如果不注意,药物的滥用或经常使用是对胎儿不利的。
当然,很多药物与胎儿畸形并无直接的关系,但孕妇同样不宜服用,因为这些药物虽然不至于导致外形上的畸形,但“记忆力差”等脑细胞障碍,却可能与这些药物有关。所以,结婚后,特别是想为人母的女士,必须停止服用一切不必要的药物,“顺其自然”是最重要的。
为减少和避免药物致畸的危害,需要医师、药剂师和孕妇密切合作,做到合理使用药物。孕妇合理用药的箴言应该是:
①整个妊娠期,能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②用药必须有明确的适应证和指征。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药物致畸作用。
③孕妇用药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药或者请医师改用其他更为适宜的药物。
④孕妇自己千万不可滥用药物。经医师处方必须服用的药物,服用时应遵照医嘱,切勿疏忽大意;对妊娠前曾引起过敏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以及特别注明“孕妇忌服”或“孕妇慎服”的药物,均应忌用或慎用。
⑤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是否在经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
⑦已肯定的致畸药物要坚决禁止使用,如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后,方可考虑使用。
⑧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⑨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⑩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