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小姐是本市引进人才,去年9月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城保”),她询问今年医保卡里何时计入资金?若怀孕,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市医保专家解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要按月正常缴费,医保部门会在每年的4月1日一次性预计入一年的账户资金,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计入,具体为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根据年龄按定额划拨。经了解,鲍小姐1983年出生,社保缴费基数为5,435元/月;2012医保年度,34岁以下城保在职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定额划拨额为140元/年,因此鲍小姐的个人医疗账户于今年 4月 1日预注入金额为5435×2%×12+140=1444.4元(仅作测算,具体以实际计入为准)。
另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保的生育妇女,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基本服务项目》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城保人员产检时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费用,之后按规定申请生育医疗费补贴。
鲍小姐若在享受城保待遇期间住院分娩,可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内刷卡结算。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保规定的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