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出,一些性行为不利于胎儿的报告,大多出自于有疾病的孕妇身上。实际上,适度的性高潮造成的子宫收缩,对胎儿反而是一种锻炼,健康的孕妇是可以有性生活的。
当然,在怀孕的最后一个月,最好避免过度的性高潮。过去有流产史、阴道出血、性交疼痛等情况的孕妇,应避免性行为;阴道感染的孕妇,需治愈后再行房,以免病菌感染胎儿。
有研究指出,第一次孕期性行为产生疼痛的情形较多。不论第几次怀孕,性行为都会较怀孕前达到高潮的时候少。
一项针对怀孕性行为态度的调查指出,60%的孕妇认为自己的性欲降低;49%的孕妇认为性行为会伤害胎儿。先生要求性行为的占40%;妻子要求的仅有0.7%;13%的妻子认为性行为是留先生在身边的办法;性行为后觉得舒服的约占60%;疼痛的约40%;85%的孕妇相信怀孕时应该减少性行为;10%认为应该保持和怀孕前一样的性行为频率。
对西方国家的一项研究显示,怀孕35周以后,每周有2次性行为的夫妇尚有10%,东方国家则少得多。一般来说,孕妇的性行为主要是满足心理的需求,而先生则以生理的满足占主要成分。
性欲改变的原因:
孕妇在前3个月时,因为疲倦、呕吐等原因,性欲会下降;在怀孕4~6个月时,可恢复一些“性”趣,此时,由于体内激素及身体形状的改变,许多孕妇希望被拥抱,有的会采取自慰的方式达到满足。也许是因为盆腔充血的缘故,有些妇女直到此时才感受到生平第一次的性高潮,在怀孕的过程中增添了许多喜悦。怀孕7个月以后,有人性欲升高,有人降低,但肚子很大,做爱不方便,且明显感知到胎儿的存在后,怕伤及胎儿,做爱时就会有所顾忌。
孕期性爱正反评价:有些人1周1次性行为,仍然生出健康的婴儿;也有些人并没有性行为,却生出早产儿,那么,到底性生活对胎儿是有利还是有害?
一项100多人的研究表明,在怀孕后期约30%的孕妇有性生活,对早产并无影响;另一项将近4万人的研究指出,在怀孕29周、32周及37周时从事性行为,并无明显证据表明对胎儿有不利的影响;还有一项1万人左右的研究指出,怀孕期性行为不会引起羊水早破、新生儿体重过轻、死亡等问题;此外,100多位双胞胎孕妇的研究结果指出,性行为不会使胎儿健康受损,也不会造成早产。
也有一些对性行为不利的报告。研究指出,如果生产在性行为后两天内发生,早产率增加4倍,有羊膜炎者要治疗好以后,才可以有性行为,否则性高潮会使羊膜更容易破裂;如果怀孕中有性行为,则产前出血的机会增加了70%;性行为越多越容易出血;
一项针对2万多位孕妇所做的研究表明,怀孕最后1个月每周性行为超过1次者,羊水感染的机会增加了30%,而且婴儿出生时,比较容易发生呼吸困难、黄疸、缺氧及活动力差等问题,比率是没有性行为者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