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行人工流产手术中,有少数妇女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胸闷、气喘、面色苍白、大汗淋漓、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心律不齐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昏觉、抽搐、休克等一系列症状,医学上将其称之为“人流综合征”。
子宫属于盆腔器官,除接受植物性神经(交感神经、副交感神经)的支配以外,还有丰富的感觉神经分布,子宫颈部的神经末梢又更为敏感。人流术中,由于子宫颈被牵拉、扩张以及负压、刮匙对宫壁的影响,从而刺激了分布在这些区域的神经末梢。绝大部分孕妇通过神经系统的自身调节,能够耐受人流术中的这些机械刺激,但也有少数孕妇由于植物神经稳定性较差,迷走神经自身反射增强,使体内释放出大量的乙酰胆碱,促使冠状动脉痉挛,心肌收缩力减弱,心脏排血量减少,从而出现了上述一系列的表现。这时经过适当处理不会对病人构成威胁,也不留下后遗症。
人流综合征的发生,是神经、精神综合作用的结果,同心理因素有很大关系。据临床观察,这种综合征比较容易发生在精神紧张,对人流手术充满疑虑的孕妇中。因此,预防此综合征的发生,首先要从心理因素上着手,消除对人流的恐惧心理,避免精神过度紧张,也要尽可能避免在过分疲劳、饥饿的情况下实施手术。手术中,尽可能地减轻对子宫口和宫壁的刺激强度(包括牵拉、扩张宫口,刮搔宫壁等),开始的动作宜轻一些。
对于曾发生过人流综合征的孕妇,在再次行人流术时,可于术前20-30分钟,肌肉注射阿托品0.25毫克、安痛定2毫升。这对预防人流综合征的发生可起到良好的效果。
应当强调,尽管人工流产手术绝大多数是安全顺利的,但人流手术绝不是一项避孕措施,它只是避孕失败的一种补救办法或用于某些不适宜继续怀孕(如有怀孕后患病、服用某些药物等致畸因素存在时)的中止妊娠的措施。有些夫妇不了解多次做人流,尤其是短期内重复做人流的害处,误认为人工流产很便当,甚至屡次施行,这对妇女的身体是不利的。不仅如此,人流手术还有可能使一些妇女常常产生不良回忆,惧怕性生活带来怀孕,导致性冷淡,这是应该避免的。因此,每对育龄夫妇都应认真落实避孕措施,尽量减少人工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