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明朝时,山东有一妇女刚生下儿子,丈夫便舍她而去。女人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自己也渐渐头发白了。有一天,40多岁的儿子突然对老媪说:“娘,你养了我20年,如今我也养了你20年,咱俩已经两清了,你从明天起,就自己另起炉灶单独过吧!”老媪听后不禁老泪纵横,独自趴在井台边上哭泣,欲投井寻死,恰好被经过此地的县官救下。问明缘由后又问:“你儿子下生时有多重?”“有6斤4两重”农妇回道。县官说:“您老不必过度伤心,自有本县为你做主,明日拘传不孝之子到县衙大堂为您评理。”
县官在衙门升堂后,对农妇的儿子厉声道:“你母子各为对方养了20年,从时间上来说是各不相欠了。但是你生下来时称得是6斤4两肉体,这可是你娘身上掉下来的,这个账还没了结,现在由本官做主,当堂判你还清,从此不再相欠。”
农妇儿子听后,吓的脸色煞白,磕头苦苦求饶:“大人,小民错了,求您饶过小的这一会吧!”
“饶过可以,但,账要记清,那日想还,前来找本县具结。”县官厉声呵斥。
“大人,小的再也不敢,母亲的账儿子一辈子都也无法还清,自今以后我定会孝敬老娘一生。”不孝的儿子再也不敢撵走母亲了。
从此以后,家家新出生的婴儿就都要称足体重,留作今后儿子与母清账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