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一个成语,而且这个成语是出现在《周礼》当中的。不过对于这个成语的意思,一直都是有很多种不同的看法,而且很多人甚至觉得这个并不是很合理。那么这个成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所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实际上是儒家道德观的体现——具备一定身份与地位的士大夫们,对于个人道德修为、待人接物的礼节是有着崇高的追求的,对于这类人,不应当施以刑罚的羞辱。
而在本质上而言,这其实是儒家“等级观”在国家运作体系中的表述而已。儒家思想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有序,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则是“复古”——即恢复周礼所提倡的等级分明、尊卑有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无论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还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都是这一核心理念的体现。
要实现这一目标,儒家强调士大夫阶层要由内而外主动提高个人修为、道德情操,要讲究温良恭俭让,崇尚仁义、中庸。对于这一高尚的群体,怎么可以用剃光头、剁手指、当中砍头这种羞辱性的惩罚?而且也很没有必要。
从理论上而言,假如士大夫都能做到孔子所要求的标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个个都是高尚的人、没有低级趣味的人,其他人确实应该对其客客气气、尊重有加。
但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即使在先秦时期,有文化也不等同于有素养。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舍己为人的永远只是少数人;对于那些掌握了各级权力的士大夫阶层,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仅指望他们主动自觉地从善去恶,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不仅如此,正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士大夫们对于利益得失才能看得更清楚,由此比目不识丁的老百姓更加理智、理性,在面对利益抉择时也许会更加的冷酷、识时务;寻常老百姓里面的性情中人往往更多,反而会有情有义。也许这就是“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原因吧。
因此,如果仅凭身份、地位,就在刑罚处理上对士大夫、百姓进行区别对待,其实是尊卑观念作祟。有知识不等同于有道德、没文化也不等于不懂礼,从这个概念上来说,法家所提倡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更加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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