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当下已经算不得什么大事,甚至有社会学家认为,在未来的某个世纪,婚姻制度会走向消亡。不过,离婚后能否找到更好的对象,倒是一个不能一概而论的话题。古人对于这种现象,总结出来这样的一句俗语:男怜后妻,女望前夫。
在古代,离婚现象也是一种长期的社会现象。而对于婚后重组家庭夫妻双方的心态,古人也做过一定的观察,并且将观察结果,总结出上文这句俗语。
先说“男怜后妻”。自古以来,真正的爱情其实是少之又少的。婚姻大多建立在过日子的基础上。对于男子来说,古往今来,最大的资本莫过于财富、权势以及名望,并且这三者其实可以互相转换。比如南宋朱熹成为南宋宋宁宗时代的高官,就是靠名望,甚至西汉末年权臣王莽成为皇帝,也是靠名望。而对于一个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往往年纪越大,成就越高,因此,如果中年事业有成的男子准备找个新的结婚对象,那么这个结婚对象多半是年轻貌美的少女。相比起原配的苍老,作为中年男子,大多数会喜欢新娶回家的新夫人——这其实可以理解成古代版的大叔找对象。
此外典型的例子还有戏曲《铡美案》。在《铡美案》里面,穷书生陈世美做了状元以后,娶了当朝的公主,虽然陈世美下场很惨,而且《铡美案》并不是历史,但是,有一点却是事实:那就是事业有成的男子,娶得新夫人总会比原配条件好很多。因此,古人认为“男怜后妻”。
再说“女望前夫”。在上个世纪90年代,女子离婚后尚且很难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对象,更不用说遥远的古代。近代女作家张爱玲曾写过一篇散文提到这类社会现象。她认为女子第一次嫁人,其丈夫或许只比自己大三四岁,但如果有过婚史,第二次嫁人,对象或许比自己大七八岁甚至更大,张爱玲对此表示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古代社会的一种常见现象。
我国古代的社会是男权社会,文化也是基于男权社会而衍生的,男权社会观念里,离过婚的女人身价会跌,因此会导致原先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结婚对象,会在自己离婚后成为自己无法追求的存在,并且,女孩子的青春十分短暂,甚至古代有年过三十就被视为老太婆的情况——比如鲁迅笔下祥林嫂的婆婆,其实也就三十七八岁,但是在那个时代,就被视为很老了。因此古代社会里,很多离过婚的女人,再找到新对象以后,难免因为再婚而受到歧视,也就难免想到前夫的种种温存。
进入本世纪以来,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权意识前无古人的高涨,甚至很多大城市存在着大量的不婚族。并且在21世纪20年代的今天,人们的思想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开明——男不一定能找到比前妻更好的女子,女也未必会找不到比前夫更好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