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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讲坛》孔子印象(二) 谁说孔子是吃货...

                           太行野老

我读书不多,第一次听说“孔子吃货”,是源于收听著名国学大师叶曼女士的讲座,记得当时引得现场听众一片哄笑。听说叶曼女士是一九三五年,由时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的胡适之(胡适)先生亲点,而就读于北大的高材生,又是著名的国学大师,想来她的言论不会是空穴来风。

孔子吃货”!与我心目中的儒学宗师形象实在有些差距,我就上网搜了一下。没想到网页显示: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3060000个。大致是这样讲的“孔子,从上古走来的吃货”,“中国四大吃货”、“五大吃货,”,孔子均榜上有名。看来,“孔圣人是吃货”大概已经家喻户晓了。这无疑是二十一世纪,最令广大吃货朋友们感到兴奋的一条信息了。

孔子吃货的理论依据,大致源于一些精英研究家们对儒家经典《论语》乡党篇一些字句的解读。由此而得出“孔子大概是古代对吃最讲究的人了”,理论依据如下:“吃货更多的只讲究色香味儿俱全,孔子却更为甚之,他不仅从烹饪的技艺出发,更是从吃饭的原则,吃饭的时间,吃饭礼仪等方面,对吃这件事做了非常详尽的论述。”从而得出了从古至今,在吃货界无人能比得上孔老夫子。如此看来,孔子可谓是世界级的顶级吃货了。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请让我们来看一下大家的理论依据。

一,孔子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美食家。他一直秉承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原则,这也成为了一直影响着中国两千多年饮食文化的准则。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大家认为孔子吃货的最重要理论依据。

何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现在主流的解读是这样的:春秋时期,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在吃穿住行方面十分讲究,他的原则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粮食不嫌舂得精,鱼和肉不嫌切得细)粮食越精致越好,肉类切得越细越好。更有一些五花八门的解读,讲的玄乎其神,与主流解释基本思想一致,不再赘述。

然而,真实的历史确是如此吗?不妨让我们来走进历史,一探究竟。

解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句话的关键在于“厌”字的解释上。

《道德经》第五十三章,有如下文字:“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其中“厌饮食”作如下解释:饱餐精美的饮食,撑得不愿意再吃喝,用以讽刺统治者荒淫奢侈、腐朽糜烂的生活。厌字在这儿做“饱餐”讲。而在《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篇中,有“必餍酒肉而后反”的句子,餍亦做“饱餐”讲。“厌”“餍”二字同义,当为通假字的关系。

 

中国老百姓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也常说:“看见他就饱了”,这里的“饱”也是“厌”的意思。

那么,古代典籍中的“不厌”二字又是什么意思呢?

请看《战国策·韩策一》及汉代的《盐铁论》错币篇,均有“不厌糟糠”这样的字句,是这样解释的:“就连酒糟、米糠这等粗劣的食物也吃不饱,形容生活极其困苦。”很明显,这里的不厌二字做“不饱”解。

那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否也可写为“食不饱餐精,脍不饱餐细”,也就是说,这句话应该解释为:“不要因为食物或者鱼、肉精细,就吃得过饱。”更为接近它的本意。

如此看来,认为孔子吃货的第一条理论依据显然不够严谨。

二,吃货派说:孔子的美食主张大部分都记录在《论语》中,其中《乡党篇》中就记载了约20多条美食经典语录。具体的论据是“十不食”或“八不食”。即“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

他们是这样解读的:鱼和肉腐烂了,不吃。食物的颜色变了(变质了),不吃。气味变了,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时新的东西,不吃。肉切得不方正,不吃。蘸料与食材不相配也不吃,市场上买来的酒肉不放心也不吃;这孔子对吃的要求也太苛刻了吧!真是一个十足的吃货!其它五花八门的解读更是有些离谱。

 

很明显,前几条是地球人都要遵循的最基本的饮食原则,腐败变质的食物当然就不能再吃了;这好像与是不是吃货没有半毛钱关系。而且在笔者看来,以上(蓝字标出部分)的解读,应该是有些望文生义了。

 

请看汉昭帝时期所编纂的《盐铁论·散不足》中记述贤良文学的言论:“古者,谷物菜果,不时不食,鸟兽鱼鳖,不中杀不食。……古者,不粥饪,不市食……”白话文如下:“古时候,粮食、蔬菜、水果,没有到成熟的季节不吃;鸟、兽、鱼、鳖,没有长大的不杀。古时候,不卖熟食,也不在市场上买吃的东西(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省财用)”。与之相对应的情形是:“现在则不同,有钱人张网猎取野兽,捕捉幼鹿、小鸟,沉迷酗酒,酒如河流。宰羊羔,杀小猪,剥小鸡,春天的小鹅,秋季的雏鸡,冬天的葵菜和温室培育的韭菜、香菜、辛菜、紫苏、木耳,虫类、兽类,没有不吃的。……街上店铺里熟食摆满了柜台,菜肴陈列形成了一个市场,劳动时很懒散,吃东西却务求赶时令,尝新鲜。”(详见《盐铁论·散不足》,有兴趣可参考阅读,)

很明显,直到汉代,“不时不食,不沽酒市脯”仍是节约民力、财力,力倡俭朴的象征,是铺张浪费的对立面。这一点,广大底层劳动者,特别是农民朋友应该很容易就能理解。文学贤良针对当时社会上,特别是统治阶层所盛行的奢靡享乐之风,从衣食住行到婚丧嫁娶,从皇帝豪门到庶民百姓,列举社会事实,说明由于享乐奢侈之风盛行,而导致的诸如財用不足等一系列社会“弊病”,从而提倡恢复古圣王之制。

《礼记.王制》更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如下条款:华美的衣服饮食,不准在市场上买卖(沽酒市脯显然不合礼制);没有到成熟期的五谷和瓜果,不准在市场上买卖;未成材的树木,不准在市场上买卖;幼小和有孕的禽兽鱼鳖,不准在市场上买卖。堪称古代版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在那个物质匮乏、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的“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更像是自觉遵守周礼的表现。(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两条另文阐释)

看来,认为孔子吃货的第二条理论依据也不成立。

 而在《论语》中又有这样的记录: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说: 吃粗粮,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乐亦在其中矣。

 

专家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这句话体现了孔子安贫乐道的精神,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以及君子两袖清风、清正廉洁的品质。

 

《论语》又记载,叶公(楚国高官)向子路打听孔子时,子路没有回答。孔子知道后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样说,他这个人,发愤时连吃饭都忘了,快乐时忘记了忧愁,连自己快要老了都不知道,如此而已。”

一个发愤时忘记吃饭,以“饭疏食”为乐的人又怎会是一个吃货呢?

   孔子又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士有志于君子之道,但又以穿破衣、吃粗糙的饭食为耻,这种人就不值得和他谈论真理了。孔子的意思是,一个贪图物质享受的人,也就无法与他谈论“求道求仁”的理想。毫无疑问,孔子是一个坚定地弘道者,从这句话里,实在看不出孔子对吃穿有多讲究。

一个力行简朴、恭谨守礼的孔子,硬是被大家解读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不知道孔子和忠实记录其言行的《论语》编纂者们会作何感想!我想,孔子会很坦然的,他不会因为别人的误解而改变自己的初衷,他深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与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从未改变。粘贴一段旧文作为此篇的结束语:

     虽然孔子已经故去了二千五百多年,但是他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 ,每当在民族危亡之际,总会涌現出一大批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不管你相信还是不相信,孔子思想的精髓已经根植于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他深刻影响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正如他的弟子子贡所言:“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我想用以下几句话来作为孔子印象(二)的结尾:

不管你喜欢 还是不喜欢

他就在那里 不温不火

不管你理解 还是曲解

他就在那里 不急不躁

不管你尊崇 还是贬低

他就在那里 不言不语

不管你接受 还是排斥

他就在那里 从未远去

    写到这里,我的心情也有些释然了,借用孔子的一句话来作为结语: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请看下回:俗说论语之—孔子印象(三)《中国文化不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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