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贺州 董全吉
对《泉溪董氏谱系订讹》,我之前也曾经研究,甚至还误以为董振把两个德昭混为一谈,后来,随着对其写作的背景,事件、时间等逐步了解,终于对该文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有了认识的新的高度。该文应该作于清咸丰九年 (1859),因为黄荆林的德昭公二十六世孙增广生董积,在咸丰九年岁次己未孟秋月谷旦写了一篇《董氏各族里居总记》,文笔行云流水、笔翰如流、妙笔生花 ,而雷公坳 德昭公二十九世孙邑廪生董振,进行的校订,珠联璧合。在明朝,《杭口南山分迁源流序》时期,宗谱世系还没有改变,而明朝万历三十八年(1610)作《泉溪董氏旧谱序》也没有变化。而在清朝,出现了两次大的联谱改动,董振对这乾隆辛丑,嘉庆辛未两次联谱进行大的改动以“世系颠倒,祖宗混淆”的“岂不痛哉”来抨击。记得,我在2015年2月14日的《论江西泉溪宗谱董熹》一文,还对删除十世,不了解,以为他是从董槐修谱中,董晋到董谦,每一世代间隔(年数)为12年,是不合理的,从而进行的解读与分析,当中对德昭董熹在后唐是确定了,对不同时期的两德元两德昭的判断,也基本理会。然而,当时对如何削去十世,无法准确理解。经过对“乾隆辛丑,嘉庆辛未”的事件与内容的了解,总算有了大致的了解。之前对《泉溪董氏谱系订讹》理解与此处不一致的观点,以此更正,不再逐一修改。特逐句试图进行注解。以供研究者参考。
我把其内容分为五个自然段,主要阐述五个主要内容。
1,不能数典忘祖
原文“数典而忘祖者悖也,淆其祖者均之悖也”。
开宗明义提出,不能数典忘祖。也就是人的祖宗是不能忘记与混淆的。不能随便以他人相同的名字作为自己的祖宗。
①明确泉溪谱最早世传于董槐,后毁于兵灾
原文:“吾泉溪董氏族谱始于宋相国槐,槐公废产捐修,世传所谓金字谱也。历元及明,其间不免灾于兵燹……”
意思解释:世传董槐的金谱,但是,金谱的原本在元朝之后,明朝之时,被战乱所毁,幸好有各地保留与金谱内容一样的宗谱。
②明确世系应该按照董槐原本的谱序的世系
原文:世系源流得照槐公原本,考槐公谱序,其载泉溪始祖上溯唐相晋公,历十传而有翚,翚子曰让、曰谦。让以黄巢之乱由江南徙临川扩源,生子连,连生申,申字清然。谦为监察御史,按巡江淮,因梁移唐祚,弃官隐居乐安流坑,生三子,幼子述,述生子长曰炎,字德元;幼曰熹,字德昭。熹公贤良博学,天成时擢为武宁令,长子珪,爱泉溪山水,或曰闻家遭兵火,路断去来,遂留居焉。故泉溪谱以珪公为始迁祖,而起世于德昭公,德昭公与清然公为堂兄弟也,明万历发春写本亦然。
③明确泉溪谱的迁徙祖起于后唐的董熹。
原文:熹公贤良博学,天成时擢为武宁令,长子珪,爱泉溪山水,或曰闻家遭兵火,路断去来,遂留居焉。故泉溪谱以珪公为始迁祖,而起世于德昭公。
④董熹与清然是族兄弟,不是南宋的德昭
原文:“德昭公与清然公为堂兄弟也,明万历发春写本亦然。”。也就是说,到明朝万历年间,还一直以董熹(字:德昭)与清然,是族的叔伯兄弟。暗示不是清然的后裔。
⑤联谱把南宋德元的弟弟德昭作为先祖是数典忘祖
原文:“乾隆辛丑,嘉庆辛未两次修辑,视旧谱有异同焉。”。也就是为什么乾隆辛丑,嘉庆辛未两次联谱,把迁徙祖当作南宋德昭的可笑行为,造成了几大的错误:首先是:“上增十世,以清然为第一世,即以清然九世孙大椿所生之德昭为我之始祖?”,也就是说,清然,已经变成从原来的谱中,删除了清然上面的十代世系,其次是,史上有同名同姓的德昭。难道不知道有:“其实有两德昭并有两德元也。述之子德昭生于唐,大椿之子德昭生于宋。”假如是南宋德昭,宗谱还说是后唐来吗?即:“生于宋者以其服内之兄德元中南宋进士廷试状元知之,辛谱果有确见,则何不曰自南宋来而仍曰自后唐来,不已自相矛盾乎?”,假如南宋的德昭是董槐十世前的先祖,那么还在南宋,怎么还说自己的先祖是后唐的呢?岂不矛盾吗?董槐没有那么低的智力,因此,不是南宋的德昭。
⑥流坑谱没有记载董谦,不表示董谦没有在流坑居住过
原文:“其曰乐安谱无谦居流坑而云,合者在在皆是,遂以合公为足据而没乎?谦公岂知合公之迁,由过堪舆曾公舆之卜宅曰:“乐安流坑乃尔族谦公遗址此胜地也。”从之,然则徙流坑者有谦公乎?无谦公乎?彼只载其始迁之由合公而不及谦公,各祖其祖故也”。意思是说,董谦有没有在流坑居住过呢?难道乐安的宗谱没有记载董谦在流坑居住,就没有居住过吗?还是以董合有居住呢?当然,董谦居住时期,也不会知道后来董合在此居住。流坑的宗谱,仅仅记载其迁徙祖董合,不记载董谦,毕竟不是同一个迁徙祖了,即“各祖其祖”,不记载不等于董谦没有到过。董谦居住在前,哪里会知道后面来居住的人呢?
2,泉溪与流坑不是同一个迁徙祖
原文:“泉溪之董与今流坑之董固不得认作一派也。”为什么不能够认作一派呢?理由是:
⑴,董槐修谱最先
原文:“夫事之非吾所及见者,不如从其溯槐公之谱修之最先,其可据一也”;
意思解释:流坑之前都没有真正修谱,董祯曾孙董傪在至和元年(1054)年写的《登科题名录》?早于欧阳修在嘉佑年间(1056年9月~1063年)编修了《欧阳氏谱图》,家谱是在欧阳修、苏洵之后才形成的,那么早于就不是修谱。而流坑董合八世裔孙董德元因为依附秦桧不能入乡贤祠,加上“晋、申、三”的出现,与后来董槐的谱序矛盾,且至明朝嘉靖年间流坑依然延续使用董槐的谱系,否定《董氏历代源流考》出于董德元。那么泉溪与流坑,最早修谱的是董槐。
⑵,董槐的谱,最先从唐朝开始,不是很远的时期
原文:“槐公之于后唐两朝接迹,非同荒远难稽,其可据二也;”
⑶,假如是南宋的德昭是迁徙祖?就不会寻找到后唐时期了。那同在南宋,不是很熟悉吗?
原文:“槐公为宋末时人,如果但有南宋一德昭,而我之始祖即在,于是则相距更近,相知必悉,岂舍其近而图其远乎?其可三也;”
⑷假如董槐的先祖董熹是南宋的德昭,就不会花那么大的精力财力去寻找祖源
原文:且槐公家余积苟非大惧后来之茫无可考,而幸目前之信而有征,何至荡产不顾力任修明之责,若此其可据四也。
意思解释:宋相国吉州文天祥拜撰《泉溪董氏谱序》:“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史以记事实,谱以叙昭穆,昭穆能明,则世系不紊。故董君相国槐,捐修金谱,费产不惜,诚仁孝之举也。且董世家也,忠孝节义代不胜记,为其后者开卷一览,昭穆秩然。而外,上见先人之盛德大业,而勃然兴缵绪之思,非善继善述者,其孰能之乎!书此以为董氏子孙勉。”。都予以证实,董槐修谱不惜破费,捐修金谱。假如在南宋的德昭是董槐的先祖,还需要花费那么大的精力寻找吗?
⑴ 董槐修谱经过尚漳、港蔡,核对没有差异
原文:“不此之信,乃援乐安诸君所带之谱为凭,谓其与从前修于流坑,存于泉溪,及所得诸尚漳、港蔡者对核无殊”
意思解释:抚州乐安县绍兴十九年(公元1149年)设立县制,辖天授、乐安、忠义、云盖四乡,并以一乡名而得县名。建县后属抚州。不相信董槐谱得到各地核对的话,可以从乐安县内的各地宗谱看看,董槐以前修谱的时候就到过流坑,最后完成与泉溪的。与尚漳、港蔡两地核对没有什么悬殊,基本一致。
⑵尚漳一直援用董槐的世系
原文:“夫此泉溪之所留,尚漳之所援,谓是断简耳,蠹余耳,安知其自清然公起世数行,即为流坑与我公共之世系乎?遽而然之,误矣。”
意思解释,乾隆辛丑联谱,尚漳以《乾隆辛丑重修谱序》:“……辛巳年(1761)有流坑庠士谟烈族,彦仪彩有常以联谱事,来得彼所携诸箧中者核对之无殊也。……为搜讨于尚漳,得尚公所修旧谱壹帙。端委蟲蚀,蠧而中自连伸公起世,以至德昭公者,世系井然?始知吾泉溪係軄方渊派五世孙之苗裔,信不诬也。而从前原本流坑岂攀援乡附者,所可得而比擬哉。不然胡尚公所修之旧谱与刑部正郎燧御史公裕大足县极所修之重新族谱。……”把自己的先祖德昭,认作流坑南宋的德昭?并以清然为第一世?把不同支系混在一起,真的搞错了。
⑶记载在宗谱上的是后唐董熹的任职
原文:“至云熹公之宰武宁无所考据,则又不然,夫世固有以官爵为荣而冒加其祖宗者,然饰以为宰足矣。又记其宰武宁之后任临川郡守,终为中书参知政事,虽有好事者亦不为也;”
意思解释:假如董熹公,无法考究,而历来修谱以自己祖宗为官为荣,都会加上注解的。尚漳的宗谱也都标注董熹为武宁县令,后任临川郡守,终为中书参知政事。假如不是自己的先祖,就是闲着没事情干,好事也不会拿祖宗开玩笑啊。可是,自己的宗谱,连接流坑的清然,却在德昭的标注上,记载董熹的一系列官职?不符合常理。
原文:“窃谓郡县志不无漏笔,而细阅流坑题名录名位表,又皆宋时盛世,而未尝一及唐人,然则为宰之说,未可遽斥;而吾祖之为唐人,盖于此可见矣!”
意思解释:《流坑的提名录》都在宋朝,没有唐代及其后唐,这是区别之一,而董熹是后唐,不是南宋;流坑的名录,为官的都是宋朝。而董熹(德昭)是后唐。怎么能够混为一谈。
⑸不能与最早的修谱相矛盾
原文:“非则俱非,是则尽是,必能辨之者,何事支离其说而与创始者相刺谬乎?”
意思解释:宗谱世系不能是非颠倒,不能与原来记载的董槐修的宗谱相矛盾,怎么把一个后唐的德昭,变成一人是字,一人是名的两个不同朝代的人,混作一人呢?
,4,发现流坑德昭,论起排辈与泉溪后唐的德昭相距十世代
⑴, 修谱要有责任,对后人负责
原文:“今岁我辈责任在修,亦惟竞竞焉,固陋是怯,其敢蹈僭言之咎。”
⑵,混淆祖宗就会世系颠倒
原文:“然世系颠倒,祖宗混淆,沿而袭之,将无以信,今而传后。”
⑶修修谱的谱序都已经排版印刷之后,中秋时节就可以得到宗谱了。
原文:“独惜五月开局,新谱序记俱付梓,秋中始得。”
⑷我甫田庄董树本一下查出错误的地方就有百余字,与我相互校对。才知道乾隆辛丑,嘉庆辛未的德昭原是董熹十裔孙辈分的南宋德昭。
原文:“吾甫田庄树本忽焉查出作辨讹数百余言,相与校阅,始知辛谱所云德昭者乃吾祖德昭之十世族孙也。”
5,泉溪支系的宗谱需要把错误连接不同支系的世系去掉
原文:“虽然树本之为,功于祖宗与吾族者大矣。否则,泉溪之董有祖而无祖,唐代之熹有嗣而无嗣,岂不痛哉。”
意思解释:董树本的发现,对于我们泉溪支系的祖宗和我们同支派的人是有贡献的,宗谱记载的先祖,有先有后,不能颠倒。不能本末倒置,如今,一些村子与流坑联谱,把自己的后唐的祖宗放在南宋,那么他在后唐至南宋期间,没有后裔吗?这岂不是令人痛恨的事情吗?
⑵,需要共同商议,把错误连接删除
原文:“爰是同堂商订,将清然公以下十世削去,仍照原谱从谦公之孙述公之子起世,庶不至因仍谬误贻憾无穷也。”
意思解释:上文提及:“乾隆辛丑,嘉庆辛未两次修辑”这样的联谱把祖宗都划在不同支系的董德昭,变成“1清然-----2万一-----3尚三-----4仲五(董合)-------5桢----6文肇----7渊-----8晋-----9大椿-----10德昭---珪(生三子:嵩、崇、山广)、璋、珮、琨、瑗----10嵩、崇、山广”,这是极其错误的。现在一起商议,把连接其他支系的删去,算起来就要删除不同支系的董清然到董大椿之间共十世。这样才是泉溪支系的宗谱。
⑶后人要明辨,专写一文,供后人借鉴
原文:“书此收俟,后之明达,参考焉。”
意思解释:发现错误,就不要继续保留下去,免得贻害后人,订讹,就是要订正错误,进行补漏订讹,特作《泉溪董氏谱系订讹》留作参考借鉴。
2015年5月4日23:06荷香月暖,作于贺州
附文如下:文中提到的树本是甫田庄人,名泉沃,字树本。雷公坳及甫田均为泉溪分一支。山溪口庄位于修水县四都。山溪口庄系山广公四子有林公后。有林公墓在永修县虬津有墓志铭,珪公墓淹灭在柘林湖(今庐山西海)中。
《泉溪董氏谱系订讹》
为人子孙数典而忘祖者悖也,淆其祖者均之悖也。吾泉溪董氏族谱始于宋相国槐,槐公废产捐修,世传所谓金字谱也。历元及明,其间不免灾于兵燹,传至我朝乾隆庚申,拾遗补缺犹幸也。世系源流得照槐公原本,考槐公谱序,其载泉溪始祖上溯唐相晋公,历十传而有翚,翚子曰让、曰谦。让以黄巢之乱由江南徙临川扩源,生子连,连生申,申字清然。谦为监察御史,按巡江淮,因梁移唐祚,弃官隐居乐安流坑,生三子,幼子述,述生子长曰炎,字德元;幼曰熹,字德昭。熹公贤良博学,天成时擢为武宁令,长子珪,爱泉溪山水,或曰闻家遭兵火,路断去来,遂留居焉。故泉溪谱以珪公为始迁祖,而起世于德昭公,德昭公与清然公为堂兄弟也,明万历发春写本亦然。迨乾隆辛丑,嘉庆辛未两次修辑,视旧谱有异同焉,上增十世,以清然为第一世,即以清然九世孙大椿所生之德昭为我之始祖,亦未知其实有两德昭并有两德元也。述之子德昭生于唐,大椿之子德昭生于宋。生于宋者以其服内之兄德元中南宋进士廷试状元知之,辛谱果有确见,则何不曰自南宋来而仍曰自后唐来,不已自相矛盾乎?其曰乐安谱无谦居流坑而云,合者在在皆是,遂以合公为足据而没乎?谦公岂知合公之迁,由过堪舆曾公舆之卜宅曰:“乐安流坑乃尔族谦公遗址此胜地也。”从之,然则徙流坑者有谦公乎?无谦公乎?彼只载其始迁之由合公而不及谦公,各祖其祖故也。
泉溪之董与今流坑之董固不得认作一派也。夫事之非吾所及见者,不如从其溯槐公之谱修之最先,其可据一也;槐公之于后唐两朝接迹,非同荒远难稽,其可据二也;槐公为宋末时人,如果但有南宋一德昭,而我之始祖即在,于是则相距更近,相知必悉,岂舍其近而图其远乎?其可三也;且槐公家余积苟非大惧后来之茫无可考,而幸目前之信而有征,何至荡产不顾力任修明之责,若此其可据四也。
不此之信?乃援乐安诸君所带之谱为凭,谓其与从前修于流坑,存于泉溪,及所得诸尚漳、港蔡者对核无殊。夫此泉溪之所留,尚漳之所援,谓是断简耳,蠹余耳,安知其自清然公起世数行,即为流坑与我公共之世系乎?遽而然之,误矣;至云熹公之宰武宁无所考据,则又不然,夫世固有以官爵为荣而冒加其祖宗者,然饰以为宰足矣。又记其宰武宁之后任临川郡守,终为中书参知政事,虽有好事者亦不为也;窃谓郡县志不无漏笔,而细阅流坑题名录名位表,又皆宋时盛世,而未尝一及唐人,然则为宰之说,未可遽斥;而吾祖之为唐人,盖于此可见矣! 非则俱非,是则尽是,必能辨之者,何事支离其说而与创始者相刺谬乎?
今岁我辈责任在修,亦惟竞竞焉,固陋是怯,其敢蹈僭言之咎。然世系颠倒,祖宗混淆,沿而袭之,将无以信,今而传后。独惜五月开局,新谱序记俱付梓,秋中始得。吾甫田庄树本忽焉查出作辨讹数百余言,相与校阅,始知辛谱所云德昭者乃吾祖德昭之十世族孙也。
虽然树本之为,功于祖宗与吾族者大矣。否则,泉溪之董有祖而无祖,唐代之熹有嗣而无嗣,岂不痛哉。爰是同堂商订,将清然公以下十世削去,仍照原谱从谦公之孙述公之子起世,庶不至因仍谬误贻憾无穷也。书此收俟,后之明达,参考焉。
德昭公二十九世孙邑廪生雷公坳 振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