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伏羲(含女娲)文化是中华华夏文明的“斯文鼻祖”。伏羲、女娲的出生地和活动范围十分广阔。从总体上看,基本分两大区域:中原伏羲文化区、西部天水成纪文化区,其他还有一些零星的伏羲文化区,就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情况看,前两个伏羲文化区影响比较大、有一些学者提出伏羲文化源出中原。理由如下:
第一,大量材料证明:华胥氏履雷泽生伏羲。雷泽就在河南濮阳范县。西水坡45号墓中的大型蚌塑龙虎图像,正好与范县一带远古沼泽地带有关。
第二,濮阳考古发掘据c - 14测定距今6500-7000年,为伏羲文化时期而成纪伏羲文化距今6000年,成纪的伏羲族系巳族是从中原分流迁往此地的(古称“小龙人”即巳族),该处伏羲文化可能与伏羲后裔的“尊祖”思想有关,从而留下不少伏羲、女娲文化的遗迹。
这个观点,大体可以归纳为伏羲文化西迁说。还可以进一步进行探讨。
伏羲的文化贡献,传之千古,功可齐天。伏羲最大的功业:一是结网罟,发展渔猎经济;二是“化蚕桑”,发展农桑(伏羲六相之首广成子即开始研究农业的田野子);三是画八卦,发明书契;四是“定姓氏”、“制嫁娶”、“置婚媒”等。从伏羲出生、活动范围来看,在中原是很普遍的。就目前了解的信息来看,有以下一些地区:
(l)濮阳市为伏羲、女娲(有文献记载说:“华胥生伏羲、女娲”)出生及早期活动地区。这里“龚”姓多(甲骨文中“龚”即“龙”),说明该地区龙的信仰普遍。“中华第一龙”被发掘,有人推测,45号墓主就是伏羲。
(2)上蔡县有白龟寺、八卦台、蓍草园等遗址。传说伏羲画八卦于此。
(3)郑州新密市有伏羲国(补国)、伏羲山(《山海经·中山七经》载的“浮戏山”),山上有始祖山、天皇山、地皇山、人皇山。浮山岭上有“伏羲女娲庙”。传说这里是伏羲、女娲早年避洪水后,结婚繁衍后代、育蚕桑、发展经济的地区。据考占发掘,当时已有一男一女合葬墓,证明伏羲时代已开始出现一夫一妻制。
(4)洛阳孟津有龙马负图处,传说伏羲画八卦于此。
(6)淮阳、西华、项城、沈丘一带据说是太昊伏羲氏的陵墓及画八卦之圣地,伏羲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阳),时间久远,影响重大。
总之,中原的伏羲文化遗迹多且价值高。从以上的情况来说中原是伏羲文化的中心地带,是可信的。
中原“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是文献上记载的“伏羲定姓氏”、“制嫁娶”、“置婚媒”的根据。
中原此类神话十分丰富,目前得到的材料已有50多篇。至于此类神话中的主人公不明确说明是伏羲、女娲兄妹的(只说是“兄妹二人”、“姐弟二人”或各种人名的)也不下六七十篇。仅河南各地就蕴藏如此数目巨大的此类神话遗存,这个现象说明什么呢?
首先,说明中原(主要在河南)在上古时期确实有过大洪水(包括地震、火山、天塌地陷等)灾害,后果是使人类灭绝(包括“灾难重演”型和“灾难首起”型两种)。据梁启超的考证,中国上古有三次大洪水:一次在女娲时代,一次在尧时,一次在大禹时代。两相印证,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三次大洪水都在中原了。
其次,说明远古中华先民生存的困难和生活的艰辛。一次次的洪水导致人类灭绝,人类又一次次地重新繁衍下来,中华民族先民为战胜洪水所进行的伟大斗争,是感天地泣鬼神的。
第三,远古先民经过艰苦斗争,使华夏文明得以继续发扬光大,其自强不息、昂扬奋进的伟大民族精神,产生了不可阻挡的传统文化的威力。
第四,此类神话在创立远古婚姻、社会体制方面,打开了历史的东方文明的曙光。这种婚姻体制和社会体制,在5000多年里,对巩固和稳定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之,中原“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在中国社会史、家庭史和婚姻史上的文化价值是极其重要的。
中原“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涉及的是中国上古原始社会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婚姻制度由“族内婚”向“族外婚”过渡的社会转型。从当时远古先民的思想意识上讲,也同样存在着过渡状态。也就是说
一方面,从认识上“族内婚”的观念已在逐步淡化,甚至开始抛弃;另一方面,“族外婚”的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处于渐变的过程之巾。特别在遇到“洪水灭世”、人类濒于灭绝的关键时期,人类面临着存亡的抉择:要么抛弃族内婚习俗,人类消亡;要么兄妹(或姐弟)结婚,繁衍人类。两者必居其一,中间的办法是没有的。但是,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思想斗争是十分激烈的,也是痛苦的,过程又是漫长的。在这类神话里,主人公伏羲和女娲要经受考验的程度是严峻的。怎样做出存亡抉择呢?大体要解决如下一些难题:兄妹成婚,二人必须统一认识。中原这类神话里,在这个问题上有如下的一些表现:
第一,兄妹仍依“族内婚”习俗行事。洪水后,二人自然成婚,无争议,像河南封丘的这类神话即是。神婆告诉伏羲、女娲,是兄妹就可成婚。有的是洪水后,兄妹二人“撮草为香,拜天地成夫妻”。这自然是“族内婚”这种观念、习俗起了决定作用。
第二,伏羲、女娲兄妹已经意识到兄妹结婚违犯禁忌习俗,但在面对人种即将灭绝的情况下,自行约定用占卜的方式解除禁忌和思想上的顾虑,同意结为夫妻。如:双方约定:二人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到二人见面时,说明世上真正没有人了,才结为夫妻(《敦煌宝藏》一书中亦有同样记载)。
又如舞阳有记录说:眼前水里出现两条红鱼;又提出天上一只孤雁的头掉在眼前才结为夫妻等。另外,还有二人中一人提出三个要求,先是在两山上两人放火,烟合结婚;再是两人在河两岸种的树接在一处,才结婚;最后提出滚石磨合一处成亲。这叫天意、地意、人意都同意,二人才结为夫妻,等等。
总之尽管这婚仪带有占卜天意、地意、人意(主要是天意)的超现实的意识,所谓“天意”就是人类灭绝或再生的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但二人的态度是主动的,思想上有默契。
第三,兄妹二人对结婚始终持抵触情绪,认为兄妹结婚违背“族内婚”禁忌观念和习俗,对“兄妹婚”持反对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超自然的动植物或神来协助(如龙、虎、龟、狮、竹、神树、神人等)。最有名的此类神话如洛阳龙门一带流传的《龙的传人》,女娲提出两个条件:一是兄妹婚绝不允许,保护神黄龙说:“男女结婚是天意”;女娲提出把龙门山劈为两段才结婚,黄龙用尾巴劈开,二是女娲提出在东西龙门山上向伊河滚石磨,合一处结婚。滚石磨时,女娲故意从西山向北面滚,黄龙运用神力使伏羲的石磨落在伊河的两岸,与女娲滚的石磨合在一处。二人结为夫妻。其他类似的例子像义马县的传说中说:伏羲不同意结婚,问竹子,竹子同意,伏羲把竹子砍出了竹节;问乌龟,乌龟同意结婚,伏羲把龟壳踩碎;最后。才滚磨成亲。在兄妹看来,结婚虽是不许可的行为,但在当时又是不得已顺从“天意”的行为。这说明“族内婚”已不被舆论和习俗所认同。只有在人类面临灭绝的情况下,通过特殊的、超自然的方式,实现这个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事情,这就是此类神话的实质。
第四,有的地方(如桐柏)的“兄妹婚”神话的主人公,如与伏羲、女娲洪水神话相叠合的盘古兄妹,始终不同意结婚。即使在举行滚石磨仪式结婚后,盘古仍将一扇石磨扔到西大山。盘古竞因孩子问他们是哪里来的而害羞出走。说明对兄妹婚乱伦意识已很强烈,这显然是“族内婚”向“族外婚”过渡后期的产物。
此类神话中的保护神,实际是这一时期在面临“洪水灭世”的情况下,代表人类生存、发展最大利益的象征——“天意”,也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高利益的代表,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在中原的此类神话中的保护神如龙、虎、龟、狮等,都成了特殊文化的核心。这些保护神的功绩盛传至今,仍为人们所崇祀,道理就在于此它们甚至成为民族形象的化身,渊源也在于此 “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的“婚仪”。带有很大的神秘色彩:通过奇特的方式和过程,使其符合“天意”、“地意”、“人意”,使兄妹结婚繁衍人类成为可能。但是,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先人对生殖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实现这一愿望。
此外,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姓氏起源的说法、这种说法很少见,和西南少数民族“肢体化生”的传说相近。例如,在沁阳的传说中女娲用刀将生的肉团剁成肉未撒向各地,从此有了人类和姓氏。有的说是把肉团剁成肉丝,挂在各处的树上,这些肉丝都活了,就有了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女娲捏泥人传说也有个演变的过程。早期传说中女娲捏的泥人,放地上就活了,还会喊妈。后来传说吹口气泥人才能活,即原始人以巫术帮助实现泥人的生命复活。在武陟县的此类神话里,女娲用嘴吹不过来。她就把泥人摆满了太行山和黄河边的青风岭,然后呼来大风吹活了泥人。
女娲捏的泥人,死得很快,她就用天上阳水和地下阴水和泥,这样捏的泥人就有了很强的生存能力。最后,她用灾后仅剩的一个泥人和她与丈夫生的一个人结婚,才生了“真正的人”主宰世界,才有了各自的姓氏。
中华民族姓氏起源应追溯到人祖伏羲、女娲,这虽是远古神话,但却反映了华夏始祖创世造人的艰辛。集中反映了女娲造人“定姓氏”、“置婚嫁娶”、“制婚媒”的真实、生动情景。其中许多都是神话想象思维的产物。
它的主旨和内核是通过“不合逻辑”的思维实现的。因此,它的存在在原始人看来,却是真实而神圣的。乔志霞《中国古代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