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2月17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这番表态后,引发大众关注,相关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甚至有网友调侃称:“高价求购高校毕业生,代制定方案,包创业失败,10万利润四六开。”
据澎湃新闻报道,2月17日下午,观察者网就上述政策向浙江省人社厅进行咨询,相关负责人在给观察者网专门负责此事的电话后表示,目前咨询人数过多,可能无法接通。截至发稿,上述专门负责电话未接通。
2月18日,浙江人社厅官网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另据红星资本局,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一位负责就业创业的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府代偿之后,这笔贷款产生的坏账,会在你贷款的金融机构中留下征信等污点,这也意味着你的个人信誉会受到影响。”
事实上,在浙江,“代偿”政策早在2015年便已实施,且不等于不用偿还。
此外,除浙江外,云南、四川等多地均在今年以来出台了吸引人才政策,多地的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也对人才引进做出部署,2022年的“抢人”大战或刚拉开序幕。
政府代偿原则上
要予以追偿,还可能影响征信
在昨天(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介绍的政策中,最亮眼的无疑是“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政府代偿”,绝不等同于“创业失败不用还贷款”。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创业担保贷款政府代偿实质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时,由创业担保基金临时代为还款,但借款人本身依然要履行还贷义务。
2月18日浙江人社厅官网发布的一篇《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从政策开始实施的时间和背景、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创业失败代偿机制的实施四个方面回应了“大学生申请创业创业失败政府代偿”的问题。
其中,浙江人社厅提到,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在政府代偿后,除了原则上要予以追偿,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据红星资本局报道,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一位负责就业创业的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府代偿之后,这笔贷款产生的坏账,会在你贷款的金融机构中留下征信等污点,这也意味着你的个人信誉会受到影响。”
该工作人员以“一名在浙江省贷款10万元创业的失败者”举例称,比如他创业失败以后,其贷款的金融机构会在刚开始的3个月内对其进行催收,让其尽快偿还10万元贷款;3个月后,如果仍未还上,将会有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对其贷款进行全额代偿。“代偿的内容包括贷款的10万元以及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但不包括贷款逾期后的利息及罚息。”该人员称,这也就意味着,逾期后的利息及罚息还得由他来还。“至于怎么还、多久还,就是他的事情了。”
该工作人员还补充称,“一旦政府给予代偿后,你本人的个人征信肯定会受到影响,包括个人征信等信息或许就会被拉入黑名单等。”工作人员指出,可能还会留下代偿记录等,在未来几年之内都无法抹掉。
七年前浙江省就已出台相关政策
据红星资本局报道,上述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其实不是刚出台的政策,“我2019年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每经小编注意到,2月18日浙江人社厅发布的政策解读中提到,2015年,浙江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下称《意见》)。
每经小编查询得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在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文件号为“浙政发〔2015〕21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促进就业的意见》。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人社局也在其官网发布了该文件。文件提到:
“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文件截图
此外,《意见》还包括了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减税降费、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等促进大众创业的政策。
浙江人社厅表示,2015年出台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解决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想创业没有钱、想提升创业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
另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于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下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下称“二类贷款”)。一类贷款只能由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银行发放。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银行根据当地创业担保基金的规模,按一定比例放大发放贷款。
同时,浙江省人民政府还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曾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
《办法》明确,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据红星资本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南雅支行相关工作人员今日在接受记者时表示,目前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房子抵押,其贷款利率为3.7%。对于上述浙江省出台的创业政策,该人员表示,“不清楚,需要具体了解。”
新一轮“抢人”大战开始?
在17日的发布会上,浙江省介绍的一系列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成为了各界讨论的焦点。
据证券时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指出,浙江当前政策总体上呈现了开放爱才的导向,具有非常好的正能量,尤其是在户籍政策和创业政策方面,不断降低门槛,不断提供优惠和支持政策,对于人口导入、增强创业氛围、活跃浙江经济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除浙江外,云南、四川等多地均在今年以来出台了吸引人才政策,多地的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也对人才引进做出部署,2022年的“抢人”大战或刚拉开序幕。
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三个政策文件。其中,“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最高可获工作生活补贴100万元。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也在近日对外发布《成都高新区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专项支持政策》,明确将设立20亿元专项资金,从支持引进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引进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建立“一对一”配套服务机制等三方面发力,加快聚集领军人才。根据该政策,成都高新区将按相关要求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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