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自媒体专写一些明星八卦文章,这些文章中不可避免的会用到一些明星的照片。
大部分自媒体在使用明星照片之前并没有获得明星本人的许可,因此有的自媒体就会被明星以侵犯肖像权为由给起诉了。
最近又是一起明星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案件。
3 月 28 日,被称为“娱乐圈第一写手”的自媒体达人@万小刀在其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文称自己被演员@小沈阳给起诉了,并被索赔18. 3 万。
截图自公众号@万小刀
同时@万小刀还附上了一张来自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从传票上可以看到案由就是肖像权纠纷。
截图自公众号@万小刀
@万小刀还表示要勇敢站出来准备出庭,为自媒体朋友们争取权益。目前已经委托@周兆成律师为他的代理律师。而@小沈阳方面还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1. 文章中用明星照片被起诉,谁能赢?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2020 年 5 月,@万小刀公众号写了一篇名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的文章,在文中用了@小沈阳的 8 张照片。
截图自微博@万小刀
这些照片也不是随便找的,而是来自《鲁豫有约》等主流媒体采访时的截图,文章内容按照@万小刀直播时的说法,整篇文章并没有涉及到销售产品或服务。
文章内容也并不是一味的贬低,而是有褒有贬,比较客观的分析了@小沈阳的“爆红与过气”始末。
同时按照@万小刀的说法,那篇文章并没有售卖任何产品,但是在文章最后有粉丝打赏。
可坏就坏在这个粉丝打赏上了,众所周知粉丝打赏是给作者的,并不会算到@小沈阳头上,也正因此@万小刀被@小沈阳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了。
据说,该篇文章的阅读量约为 13 万,打赏共计 160 余元,目前该文章已经被@万小刀给删除了。
截图自公众号@万小刀
翻看@万小刀公众号里的其他文章,其阅读量基本篇篇 10 万+。在部分文章末尾确实会有着不少粉丝打赏,多则上百位,少的也有数十。
截图自公众号@万小刀
目前@万小刀表示已经委托了律师,准备将官司打到底,要为自媒体人争取更多的权益。
@万小刀认为自媒体在不商用的前提下是可以使用明星肖像的,作为明星也理应有一定的包容性。
此次侵权案件@万小刀的代理周律师也是同样的观点:是合法追星,也没有利用@小沈阳的照片创造利益,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截图自微博@周兆成律师
此外,@万小刀更是直言,@小沈阳不该将起诉自媒体侵权肖像看成一门生意。通过天眼查看到@小沈阳有多达 43 起以肖像权起诉自媒体案件。
虽然大多都是胜诉,因为确实不少自媒体商用了,但其中仍有多起诉讼被撤回,撤回的费用则由原告支付。
截图自微博@万小刀
近年来也确实有不少明星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了很多自媒体。一些自媒体在没有商用的前提下,只是因为说了明星不好的地方就被起诉,而那些只说明星好的就没事。
因此这件事也正如@万小刀所言,很多自媒体,尤其是娱乐自媒体都在观望,文章在没涉及到商用的前提下到底能不能使用明星图片。
截止目前为止,@小沈阳方对此事还没有作出任何回应。至于这次侵权案件谁会赢,也只能看法院的最终判决了。
2. 自媒体能否随意使用明星照片?
之前小公举写过好几篇,明星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的文章,但最终结果基本上都是明星方获胜。
这些自媒体之所以会输,就是因为在文章中利用了明星的肖像,为自己带去直接的经济利益。
也许有自媒体人会觉得那我只要不商用,文章不乱写,也不开打赏就可以使用明星照片了。话是这么讲,但判定侵权的依据不仅仅看是否商用。
怎么判定是否侵权?
1)有使用肖像的行为
2)是否经过本人的许可
3)以营利为目的
这三种情况也可以重叠出现,第三种情况的侵权程度最严重。
不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吗?
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受法律职责。
所以,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导致事实上损害的,给肖像权人导致精神上的损害的,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
如没有故意对他人照片进行污损、丑化、歪曲的,不算侵犯肖像权。因此,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肖像?
在公开场合下拍摄和使用公务人员和知名人士的肖像;
在公开场合下拍摄和使用参加集会、游行、庆典或其他社会公共活动的普通公民的肖像;
为了行使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而拍摄和使用他人的肖像。
其实,哪怕文章写得是实情、没有商用、没有丑化明星形象,肖像权的问题依然有争议。
首先一个普通人也不喜欢别人在网上提到自己的时候随意用图,更别提明星了。
而且现在有的媒体人水平参差不齐,用明星照片时的美和丑会影响到明星,照片中的动作和表情以及发表的时间也可能引起不好的影响。
作为自媒体又该如何有效的避雷呢?只能说慎用或不用明星的照片吧,从根本上杜绝侵权风险。毕竟无论是要吹捧还是说明星不好,配图都不是必须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