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缺钱的不是我,也会是你;如果不是现在,也会在将来。所以,消费金融在时间上是一份绝对正确的事业。
经济正确:赚钱的事业才是王道
在“现金贷”还是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家原本做浏览器和网址导航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二三四五忽然间成为了传奇,从和中银消费金融合作,提供流量等服务开始,逐渐转型主做了互联网金融的业务。
公开数据显示:从2017年开始,互联网金融服务反超其“主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成为二三四五第一大收入来源。
2015年-2017年三年间,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8.9%、61.7%和36.8%;互联网金融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0.6%、12.7%和65.4%,单单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亿元,同比增长8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亿元,同比增长49.23%。正所谓,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放一个月现金贷。
另据媒体报道,在其列入经营情况观察的34家消费金融领域的公司中,有29家(超过八成)在2017年实现盈利,净利润总计达到154.86亿元。 其中有8家净利润超10亿元,净利润在5-10亿元有3家。这其中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位列“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第一位,全年净利润13.75亿元,紧随其后的是招联金融(净利润11.89亿元)和捷信消费金融(10.22亿元)。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很清楚了。2017年12月1日,业内称为“141号文”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监管文件发布,宣告了一系列监管活动的开始,现金贷业务开始降温、减速、刹车。
经过将近1年的整改,“现金贷”专项整治风潮逐渐平复,监管发文和指导的频率开始慢了下来,与此同时,随着“现金贷”经营主体对业务行为的自我约束,逾期、坏账风险和社会负面影响也开始回落。
“帮打行业”的专项整治的活动的利好开始显现出来:通过监管的指导和整顿,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也就意味着之前由一众无资质、无风控、无秩序经营的“高利贷”退出市场,相应整体市场规模回落的同时也释放出市场空间和市场机会。
另一方面,国家已经从多个政策层面和政策维度,释放出鼓励消费金融发展的信号: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等,暂且不论鼓励消费和鼓励消费升级是否真的对于经济有强力的拉动作用,起码政策环境上是有着很大的支撑。
于是,一批又一批互联网“新星”开始扩展其业务边界,跨界消费金融:滴滴涉足汽车金融和消费金融; 携程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进军金融领域;今日头条上线名为“放心借”的在线借贷产品;美团上架“借钱”服务和亿联易贷的借款产品; 作为手机硬件厂商的VIVO、OPPO也着手组建消费金融团队。
于是,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也继续成为稀缺且热点的牌照资源。正如几年前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一下,有想法、有远见,哪怕是趁热闹的,也都是想有这么一块傍身,哪怕是作为投资也好。
前文提到的二三四五发布公告,拟与江苏银行、凯基商业银行及海澜之家共同设立江苏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奥马电器发布公告,拟与甘肃银行、金徽酒共同发起消费金融公司;
宁波银行发布公告,拟与富邦家具、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发布公告,与中青旅、王道银行拟共同发起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金控发布公告,拟以1.25亿人民币、占股25%在大陆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政治正确:国计和民生
消费拉动产业,此乃国计
2018年8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意见》强调,将以健康养老消费与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文旅消费、教育消费等六个方面作为提高国民消费的推进重点。
国家“十三五规划”同样在更早的时间就明确提出,目前我们国内经济消费相对不足,作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三驾马车之一,相比于已经在前几年对国民经济发展拉动表现出强势作用的投资和出口来说,贡献有限,比较明显的就是在投资和出口“效力”不振的情况下,经济发展明显乏力。
这一点是在日常生活中就有明显感受的,特别是对于以出口加工为主要产业布局的东部和南部地区。因此,通过“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促进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水平,在这个过程中同时提升产品升级,是很有必要而且需要去着力推动的,是政策的要求,更是发展的要求。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以消费率(计算口径为,居民和政府部门的消费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作为比较对象,我国目前的消费率略高于50%,全球消费率平均为80%,美国为88%,日本、韩国也超过60%。
出现消费率不过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生活习惯和道德规范,集中表现为高储蓄和低消费;另一方面是人群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收入水平)存在错配,消费能力和消费品质量存在错配。
简单来说就是,想花钱的人没钱和想花钱的人没地花。相比于改变生活习惯和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影响,让人们减少储蓄来消费,把钱投入到更快速的流通中去激活经济,解决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的错配可能更容易一些,而解决的方式,一是通过金融的手段来满足适当、合理的“超前消费”。
换句话说,通过金融的手段来“花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而消费使得资本的流通更快,成本更低,企业无需经过曲折的手段去金融机构贷款,而这些贷款的来源就是居民的储蓄;二是提升企业的经营投入,通过供给侧改革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值,有效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终通过消费来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
做消费金融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为什么那些人会去借高利贷、套路贷?
看起来好像很难想得通,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除了高利贷和套路贷,他们借不到。所以,才有了穆罕默德·尤努斯和他的格莱珉银行,才有了他开创和发展的“微额贷款”的服务,向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提供贷款。
创业者是如此,消费者亦是如此,我们身边的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从效益的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制度的角度)先天的把个人小额、短期的借款需求拒之门外,而作为消费者的个人也习惯了这种经营方式,自觉的不把银行当做一个可以获得“资金”的来源。
所以一直以来,个人在银行的借款的构成只有两类(信用卡除外),一个是房贷,一个是车贷。而即便是这样,银行对客户的要求还是相当严格,甚至是挑剔,办理效率和业务态度更是“甲方”十足,从身份审查到资料提交,从申请提交到审批通过放款,每一个环节都把“服务”做成了“管理”;而且,这种待遇还有很大基数的人没有资格享受。
与之参照,资金的需求确实是客观存在,且长久存在的。银行不来满足,民间的高利贷就来了,套路贷也来了,而且真的是完全没有架子的,全程“伺候着”让那些从银行借不到钱的人,顺顺利利、舒舒服服地把钱拿到手。此后,砍头息也罢,高息也罢,侵犯隐私也罢,暴力催收也罢;套路骗房子,圈套骗车子,我们熟悉的却又陌生的一系列骇人听闻的事件就出现了。从一开始向银行诉求却走投无路,借钱无门到面对高利贷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并没有做什么,并不是银行把借款人塞给了高利贷和套路贷,作恶的也不是银行。
但换个角度,如果银行当时能够不拒绝呢,如果银行能够服务这些客户,接纳这些需求呢?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银行的不作为,才给了高利贷、套路贷的机会。同样的,对于那些因为不明就里,被“拖下”套路的借款人来说,是否又有机会能够从银行或者其他渠道,以合理的息费价格获得贷款,来偿还“高利”的、“套路”的贷款,获得一个自救的机会呢?
如果银行不愿意,让消费金融来吧。历史总是相似,上世纪20年代的美国,就有地方州政府要求更多的贷款人进入个人贷款业务领域,通过增加参与主体和供给,来扩大“合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对人群的覆盖范围,应对高利贷带来的问题和负面影响的案例。
普惠金融也好,金融救助也好,正是有待于消费金融从业者们来解决的问题,放下银行的姿态,以服务者的心态和姿态去服务有需求的客户,正确评价风险和收益,普惠民生、金融济困,合法、合规、合理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