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自2月21日14时起,甘肃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此后多个省份跟进,目前已有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山西、广东和江西先后调整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多省份为何先后下调响应级别?调低级别就可以开始撒欢儿了吗?
▲甘肃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从省级一级调整为三级
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机制是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强度由一级至四级依次减弱。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阶段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需要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下,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下,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Ⅳ级响应下,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由此可见,随着响应等级的降低,决策层次和紧急程度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为何此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符合条件的省份要适时下调响应级别并实行动态调整。
此前,2月12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
这一系列中央层面所释放出的信息,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防控手段提供了方向指引。
而通过梳理不难发现:下调应急响应级别的省份,疫情走势均渐趋平稳,多省连续多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从下调为三级的省份来看,甘肃自2月18日至23日,新增确诊病例为0,死亡2例;辽宁、贵州自2月17日起新增确诊病例为0,分别死亡1例及2例;云南从21日开始连续3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死亡2例;广西2月23日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死亡病例。
再看调整为二级响应的省份:山西自21日起连续3天无确诊病例,死亡0例;广东23日有3例确诊病例。
▲钟南山:对疫情的分级分区分类处理是合适的。
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疫情形势好转,这些地区适时下调应急响应级别,以便更好地恢复生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力争让“两难”成为“两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李勇认为,下调应急响应机制级别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束疫情的一个综合性的手段,核心是为了找到一个平衡点。在疫情有所缓解的时机,这个变化是非常合适的,是各地科学处理疫情的表现形式。
相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还会有更多的省份对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
调低应急响应级别,是否意味着“警报解除”?
下调应急响应级别,解除了社会最严警戒,但并不意味着“战斗警报”完全解除,并不意味着可以松口气了,因为“拐点”还未到来。23日的中央会议仍然重申,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
但近日在多地商场、公园、景区都出现了人群聚集的一幕:
▲河南某餐饮企业恢复营业,门口排起长龙。
▲2月23日,大量游客聚集武功山景区。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提醒:防控的级别要下降,防控的意识要保持,仍要高度警惕新冠肺炎对人的传染性。
因此,即便是应急响应级别调低了,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调低。紧记:稳住,不要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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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思客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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