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5月12日 消息:今天,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审理结果,一女子因骑共享单车摔伤获赔 21 万余元。
据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 2018 年 8 月 9 日,该女子在骑ofo共享单车时,因刹车失效摔倒受伤住院了 18 天。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女子损伤及后遗症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资料显示,女子所骑的共享单车制动不符合GB3565-200《自行车安全要求》的规定要求。
事件发生后,ofo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向女子支付了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计2万元。事后,女子与ofo共享单车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 28 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ofo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赔偿该女子217682. 7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