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据媒体报道, 8 月 18 日深圳地铁 10 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公众关注,不少人前往该站打卡拍照。不过,有人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名?
据报道,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8 月 24 日下午,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名规划处给出答复。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此后,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 997 号)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 1 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