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5,000.00万元(含245,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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