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近日,济南市中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被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31号。
据悉,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天眼查资料显示,济南市中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朱立新,注册资本500万,经营范围包括: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约94.89%。
除了济南大润发外,此前,哈尔滨道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白菜,被道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还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违法行为,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
信息显示,哈尔滨道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恽鹏洲,注册资本210万美元,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收费管理服务;家用电器维修。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家具类产品安装维修及服务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约为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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