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消息,淘宝网近日发布关于《淘宝网宠物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关于发布未经准入商品实施细则》及《淘宝网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进一步规范宠物行业市场管理,提高宠物行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宠物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关于发布未经准入商品实施细则》及《淘宝网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4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点:新增三级类目“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水族类宠物特种养殖类水族宠物”的准入资质要求;调整”动植物及动物捕杀商品类“的违禁信息相关规则;调整发布未经准入商品实施细则中商品准入要求的相关内容。
具体来看,变更后,在二级类目“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狗狗”、“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猫咪”下发布的商品,须遵守商品库存数量=1,销售记录=1。未按要求发布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处理。商品发布物种须在经营范围内,未按要求发布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发布未经准入商品”处理。
如何理解三级类目“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水族类宠物特种养殖类水族宠物”准入要求中的特定物种?类目只开放特定物种准入,特定物种是指三线闭壳龟、黄喉拟水龟、黑颈乌龟、安南龟、黄缘闭壳龟、黑池龟等。
商品准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医疗器械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能效标识备案、农药生产许可和注册/备案、兽药生产许可和注册/备案、种子类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农用机械生产许可和注册/备案、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等法律规定或平台要求的相关资质和信息。具体商品准入要求,以《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商品发布页面提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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