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深圳创业导师新政策正式实施,深圳招募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导师享有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
为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促进创业过程中的作用,深圳人社局近日公布相关的加强创师服务的政策,加强深圳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创业导师招募应按专业、行业类别合理配置,涵盖法律、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以及财务管理等不同领域。
创业导师可以从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等人员中招募。创业服务主要分为评审和咨询两类:评审类创业服务主要包括创业项目评审、孵化基地考核等;咨询类创业服务主要包括开业指导、项目策划、论证评估、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信贷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自主创业人员的创业指导需求及创业专项活动需要,组织创业导师参加创业服务工作。对于评审类创业服务,应根据创业导师的专业特长进行分组,并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5名。创业导师应根据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安排提供创业服务。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鼓励其提供志愿服务,给予每次不超过200元的交通伙食费补贴。
按规定,出现相关情形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取消创业导师资格。比如一年内累计3次无故不接受创业服务任务的;以创业导师名义从事与创业服务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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