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饭桌提供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向社会进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公示相关证件,遵守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2、饭桌应是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的独立场所,不得同时做为居民家庭生活等其他用途;
3、设置专用洗消间、粗加工间和库房,要有相对独立的就餐区和食品加工区;
4、学生实行分餐制,有热力消毒设施,每餐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5、小饭桌开办者要设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6、小饭桌不得提供各种凉菜和生食海产品,每餐各种主副食严格实行留样制度,并做好留样记录,以备查验、追溯;
7、小饭桌米、面、油、肉、蛋、奶等主要食品原料要确定相对固定渠道定点采购,并索取资质证明,建立好追溯体系。
8、添加剂的管理使用,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9、经营场所保持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物料整齐摆放,设置防蝇、防鼠等设备;
10、要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点击展开全文